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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04-26 頭條 113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調整(職)年金給付問答 2024-04-23 頭條 勞保局自113年4月起,再次針對105年2月29日前死亡之被保險人,其符合條件之遺屬未及於其死亡當月提出申請國保遺屬年金給付者,已陸續寄發「遺屬年金給付追溯補發 ...

  2. 2015年4月7日 ·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任)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 ...

  3. 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申請成立新投保單位. 【 (就,職)/退】、【就 (職)/退】 (僅限已取得「工商憑證」單位適用) 尚未申請虛擬勞保憑證? 馬上點擊申請. 虛擬勞保憑證申請. 注意事項. 使用本系統需安裝元件,請確認電腦設備下載對應元件 下載BLIePKI軟體 (windows) 或 下載BLIePKI軟體 (Mac) 。 申請成為網路申辦單位,請參考 「申請流程」 及 「下載區/操作手冊下載」 。 諮詢電話,請參考 「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洽詢分機一覽表」 、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分機一覽表」 。

  4.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們,為維護自身勞保權益,可善用多元管道查詢個人投保資料,隨時掌握個人投保情形,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連絡電話:02-2396-1266.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布日期:2020-12-29. 點閱次數:

  5.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保險制度介紹.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廠、場、公司、行號及交通、公用、新聞、文化、公益、合作等事業單位及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勞工,投保單位應依同條例第11條規定,於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 同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未滿5人之單位者,得準用本條例自願加保。 老年給付規定 收合. 考量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再加以少子女化趨勢,政府為能建立一個完善的勞工保險保障體系,爰參酌各界意見、我國國情及先進國家年金制度實施經驗,規劃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並自98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正式邁向年金化,讓終生辛勞的勞工於退休後能獲得長期的經濟生活保障。 請領條件. 給付標準.

  6.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作業) 新投保申報及查詢作業. (僅限已取得「工商憑證」單位適用) 行動服務 APP 已於 111/9/1 下架, 請登入「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若需截圖傳真本,請將畫面放大後再行截圖 (電腦版畫面請 ...

  7.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簡稱 勞保局 )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主辦 勞工保險 與 就業保險 ,並受委託辦理 國民年金 與 農民健康保險 。 沿革. 勞工保險局一樓服務台出入口.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開設勞工保險,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 負責勞工保險業務。 1960年4月16日,「 臺灣省勞工保險局 」成立,中央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 ,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 業務、財務及爭議事項由「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負責。 196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工保險之實施區域擴大至 金門縣 、 連江縣 及 臺北 。 1970年,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改名為「 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

  8. 勞工保險 ,一般簡稱為 勞保 ,是 中華民國政府 所設計制定的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 前身.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依據《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開設勞工保險。 在早期施行時,勞工保險制度層面屬於臺灣的地方性制度,並且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負責勞工保險的業務。 最早保險制度保障的內容僅包括傷病、殘廢、生育、死亡與老年等給付。 1956年,《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完成第三次修正後,新增疾病項目。 後來,政府陸續將 農民健康保險 與 公務人員保險 等劃入其中,使得勞工保險為最早施行的社會保險制度。 歷史. 1958年7月11日,為了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立法院制定《 勞工保險條例 》。 關於本條例的施行細則,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並由行政院以命令的方式規定本條例的施行區域。

  9. 勞工保險局 | Taipei. 勞工保險局, 台北市. 917,113 次赞 · 6,686 人在谈论 · 7,196 人来过. 讓勞保局走進我們的生活吧^_^ 陳情申訴請至勞保局官網意見信箱 https://www.b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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