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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倘中央補貼金額已超過實際租金金額,則本局不予補貼;倘租金金額高於中央補貼金額,未達 中央補貼金額與本局加碼補貼金額之合計,則依租金金額扣除中央補貼金額核實補貼。

  2. 整合住宅補貼 金融機構帳號切結書 本人 因 無法使用個人金融機構帳 戶,今同意將臺北市政府核發之整合住宅補貼租金費用補貼改匯入 (關係: ;身分證字號: ) 之帳戶( 郵局帳號: )。

  3. (一) 申請人申請時及補貼期間皆須設籍及租屋於臺北市。 (二) 申請人應為經內政部112 至113 年度核定補貼資格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人;補貼期間應符合 「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及本實施計畫之資格條件。

  4. (一) 受補貼戶停止租金補貼後,如有溢領租金補貼之情事者,應 返還其溢領金額,或得依經濟狀況申請分期返還,先行繳清 溢領金額或協議分期返還溢領金額者,方得續領租金補貼;

  5. Created Date 8/23/2022 9:52:29 AM

  6. (一) 住宅租金補貼以符合「臺北輕鬆住-租金分級補貼加班列車」住宅租金補貼作業要點之資格條件為補貼對象。 (二) 108 年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及財產申請標準:家庭年所得低於 134 萬元 , 且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 5 萬& 030 元 ;餘依「臺北輕鬆住 ...

  7. 一、本人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以下簡稱本局 申請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已瞭解並願遵 守本申請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及111年度低收入戶租金補貼受理公告之各項

  8. www.rent-allowance.gov.taipei › documents › lowincomes公告稿

    一、補貼項目: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以下簡稱本補貼。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111年1月3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

  9. 金融機構帳號切結書. 本人. 因 無法使用個人金融機構帳戶,今同意將臺北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費用補貼改匯入 (關係: ;身分證字號: )之帳戶( 郵局 台北富邦 帳號: )。. 另檢附變更人郵局帳戶資料,請辦理帳戶更改事宜: .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

  10. www.rent-allowance.gov.taipei › assets › Downloads變更申請人申請書

    此致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應檢具文件:1.原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2.新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須為原申請案列入查核且為低收列冊之家庭成員) 3.新申請人之郵局或富邦銀行存摺. 4. 已核發核准證明影本( 未核發者免檢附) 申請人簽章: 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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