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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4月1日 · 外籍勞工阿凱透過仲介公司申請來臺工作並支付給仲介公司一筆為數不小的仲介費在某次談話中雇主郭董發現阿凱每月領取薪資扣除仲介公司要求其負擔費用後只剩不到3000元因此主動幫忙阿凱釐清薪資扣款名目發現仲介公司有假藉安家費之名超收

  3. 根據收費標準中規定雇主需繳交費用包括登記費及介紹費其收費金額為招募之員工第1個月薪資在平均薪資以下者合計每一員工不得超過其第1個月薪資作為登記費與介紹費外勞仲介還可向雇主收取每一名員工每年2,000元的服務費。 至於外勞部份,臺灣

  4. 2023年11月13日 · 發展署說明目前臺灣人力仲介公司依法可向移工收取的費用僅有服務費」,而外勞仲介公司向移工收取服務費與非疫情期間相同外勞仲介費規定服務費必須符合有簽約」、「有服務事實不得預先收取等3項條件

  5. 2021年11月3日 · 勞動部指出各外勞來源國人力仲介公司辦理外勞至我國工作的仲介費」,由各外勞來源國律定管理勞動部前已向各外勞來源國建議仲介費用應以外勞 1 個月薪資為上限避免外勞經濟負擔沉重。 另國內外勞人力仲介公司依法僅能按月向外勞收取「服務費」,第 1 年、第 2 年、第 3 年每月收取服務費分別不得超過新臺幣 1,800 元、 1,700 元、 1,500 元,且有服務事實始得向外勞收費,並不得預先收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使外勞來臺工作所繳納的仲介收費項目及標準透明化,勞動部透過雙邊勞工會議請各外勞來源國加強管理外勞來臺工作的相關仲介費,並確實辦理「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的驗證工作,使外勞能清楚了解來臺工作所應負擔的費用,包含仲介費、規費及機票費用。

  6. 勞動部強調仲介機構若以協助外籍勞工期滿媒合新雇主的名義向外籍勞工收取仲介費屬於違法的行為無論有無返還將依法處10倍至20倍的罰鍰1年以下停業和許可證到期不予換證處分仲介機構應確實遵守法律規定以免受罰勞動部建議雇主或外籍勞工若有遭仲介機構超收費用情事可保留相關事證向勞動部或仲介機構營業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勞政單位檢舉經查證屬實後將予以重罰以導正人力仲介市場秩序。 對仲介機構收費內容如有任何疑義,可洽勞動部電話客服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1955專線詢問。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關閉. ::: 提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方發布的新聞訊息.

  7. 2022年12月27日 · 雇主想委託仲介公司聘僱外勞就會產生仲介費其費用不得超過外籍移工第1個月的薪水也就是要在外勞最低薪資2022年8月10日調整20,000元以下服務費為每年繳交1次每一名外籍移工2,000元仲介公司不得向雇主預收。 行政規費. 若應雇主需求,辦理招募許可、轉換雇主、轉換工作許可,行政規費每次200元;辦理入國簽證許可、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遞補許可等,每次100元。 此為仲介公司代雇主繳交勞發署的「案件審查費」,仲介公司代收後,應繳付雇主該單位之規費收據。 PDF下載:【外勞仲介公司可收取費用表PDF】 二、外勞基本薪資是多少? 如何發放薪水? 1. 外勞薪水包含哪些項目? 基本薪資.

  8. 2024年4月9日 ·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法規 [置頂] 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3/10/13 2024/05/24 外國人權益維護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