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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 立法院院會今(18)三讀修正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並更名為《憲法訴訟法》,立委提案釋憲門檻從立委現有總額3分之1,下修至4分之1,意即,門檻從現行立委人數38人,降至29人;此外,人民可就「個案」聲請釋憲。 本法自公布後3年實施。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2019年8月24日 · 昨日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做出釋字781、782、783號3份解釋,大部份軍公教年改條例無涉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無違背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大法官宣告均為合憲;但關於部分條文中限制軍公教人員領取退休俸後再任職私立學校的俸額,若俸額超出則須停止領取退休俸,大法官則判 有違《憲法》保障平等權意旨 ,須進行調整。...
其他人也問了
大法官解釋憲法的目的是什麼?
職司憲法明定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命令權限之大法官有何職務?
大法官釋憲需要多少人出席?
大法官有統一解釋的權限嗎?
2019年8月24日 · 大法官會議23日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做成釋字第781、782與783號解釋,宣告退休再任職停領退俸規定違憲,其餘包括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都合憲。 釋憲結果也同時公布了大法官協同意見書及不同意見書,其中大法官湯德宗在不同意見書中指出,年改的真正動機應是政府不願意再花這麼多錢來照顧軍公教退休人員。 [啟動LINE推播]...
2019年8月23日 · 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於今日下午公布釋憲結果,釋字781、782、783號3份解釋文中,大部分條文均合憲,僅對於軍公教人員領取退休俸時,若再就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或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資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須停止領取月退休金,大法官認為此違反《憲法》平等權,宣告立即失效。...
2015年6月18日 · 大法官會議認定,學校教職退休條例第19條及相關施行細則規定缺乏法律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侵害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在解釋公布後1年內完成修法,屆時未完成修法者,規定失效。 林婦與呂男可依據大法官解釋聲請再審,但行政法院須等相關機關依據大法官解釋修訂新法後,才能審理。 最近三則報導. 颱風放假一天,但你知道日韓沒颱風假嗎?...
2019年8月23日 · 年改釋憲案結果出爐,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條文,因為攸關流浪教師、產業補助等問題,期盼行政部門儘速提出修法,立法院也會配合修正。 (資料照,盧逸峰攝)...
2014年6月7日 · 釋憲是一門高深複雜的學問,大法官號稱政治法官,因為他們經常徘徊於理想與現實之間,必須在政治與司法間折衝,更要接續起過去與未來;如何在維持現狀的多數及追求進步的少數間,求取平衡點,如何在對立的各方間求取共識,可以說,每一次釋憲案都是天人交戰的任務;因此高明的釋憲文經常必須層層疊疊蘊涵許多層次,不可避免的,721號解釋文也至少有兩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