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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惠中 (1952年 —),本名 鄭淑峰,曾用藝名 鄭心儀[1],曾任 台北市警局 義警 大隊女警中隊的分隊長,現任 演藝圈泛藍聯盟 總策畫。 [2] 曾為 豔星,試圖以性感形象走跳江湖,星途平平,又遭到 威權 時代的 行政院新聞局 懲處,事業發展不順,反因「飆車 釀成死亡車禍」與「月領六千元低收入戶補助,爽住七千萬豪宅 [3]」等案受到社會關注。 2019年,因突襲 掌摑 時任 中華民國文化部 部長 鄭麗君 被捕,曾出面道歉;2020年因潑漆破壞位於 台北賓館 的 李登輝辭世 追思會場,被 台北市警局 以 現行犯 逮捕。 [4] 生平. [編輯] 1949年,鄭惠中父親跟隨 中華民國政府 搬遷來到台灣。 1960年代,正式出道進入演藝圈。 [5]

  2. 鄭惠中 (1952年 —),本名 鄭淑峰,曾用藝名 鄭心儀[1],曾任 台北市警局 義警 大隊女警中隊的分隊長,現任 演藝圈泛藍聯盟 總策畫。 [2] 曾為 豔星,試圖以性感形象走跳江湖,星途平平,又遭到 威權 時代的 行政院新聞局 懲處,事業發展不順,反因「飆車 釀成死亡車禍」與「月領六千元低收入戶補助,爽住七千萬豪宅 [3]」等案受到社會關注。 2019年,因突襲 掌摑 時任 中華民國文化部 部長 鄭麗君 被捕,曾出面道歉;2020年因潑漆破壞位於 台北賓館 的 李登輝辭世 追思會場,被 台北市警局 以 現行犯 逮捕。 [4] 生平. 1949年,鄭惠中父親跟隨 中華民國政府 搬遷來到台灣。 1960年代,正式出道進入演藝圈。 [5]

  3. 郑惠中. ( 1960 ). 郑惠中 (1952年 — ),本名 郑淑峰 ,曾用艺名 郑心仪[ 1] ,曾任 台北市警局 义警 大队女警中队的分队长,现任 演艺圈泛蓝联盟 总策划。. [ 2] 曾为 艳星 ,试图以性感形象走跳江湖,星途平平,又遭到 威权 时代的 行政院新闻局 惩处,事业 ...

  4. 2024年6月16日 · 鄭成功四子鄭睿與十子鄭發逝世後合葬於今臺南市南區的藩府二公子墓,該墓為少數未被清朝遷回中國大陸的明鄭古墓。 排行 封號

    • 經過
    • 監察院報告
    • 後續
    • 相關見解
    • 參考文獻

    2002年1月5日,羅武雄與鄭性澤等一夥人在台中豐原十三姨KTV包廂飲酒,酒醉的羅武雄因包廂跟小姐等問題,開槍射擊天花板及桌上空酒瓶滋事,台中縣警方接獲密報,知道羅武雄在內,遂與之槍戰,蘇姓員警率先衝進現場後雙方互相開槍。事後羅武雄與蘇姓員警雙雙斃命,而鄭性澤身上被查出槍枝,因此警方懷疑他是兇手,質疑鄭氏開槍擊斃蘇姓員警(最初說法)、或是在蘇姓員警倒地後鄭氏再補槍導致蘇警死亡(最後版本說法)。 法院認定羅武雄於槍戰一開始即遭警方擊斃,鄭性澤在原本的座位向蘇姓員警開槍,趁其他警察退出包廂時,再到羅武雄身旁對蘇姓員警再開兩槍,又回到原本座位,蘇姓員警送醫不治,鄭性澤被判死刑。不過,此說法完全無視鄭性澤所帶槍枝並無擊火反應、身上與手上也無火藥反應的科學事實,此後法院的有罪判定多次改版,但從未解釋過...

    2014年3月12日,監察院李復甸委員提出鄭性澤案的調查報告,認為鄭性澤殺警案偵辦過程重大違法瑕疵,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等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 1. 鄭性澤遭員警刑求,再經檢察官疲勞訊問,遭槍擊後長達十個小時未休息,違反自白任意性法則;自白內容也很模糊,欠缺體驗描述。 2. 歹徒羅武雄體內含有麻醉劑與酒精,足以影響其心臟血管及中樞神經系統,但並非沒有反擊能力。對照吳木榮法醫提出的科學文獻及命案現場的彈殼,羅武雄極可能才是殺警真兇。 3. 確定判決認為羅武雄持的手槍不是兇槍,但是對照卷內照片的人員相對位置,彈殼分佈及彈殼退彈方向(應退至右後方),可發現確定判決認定的事實與現場客觀現實及常理推斷上並無一致,且未有合理解釋之科學佐證。 4. 若依據現場人員分布及蘇憲丕槍創,鄭性澤須移動位置...

    2014年,台灣人權促進會開設「鄭性澤一直玩一直玩」的Facebook頁面,希望法院能重審。 2015年8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的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歷審法院已將事實調查清楚,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今天予以駁回。這是檢察總長第一次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遭駁回(聲請提起23次),另2次聲請再審也被駁回。 2016年3月18日,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提出五項新事證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再審,並認定鄭性澤應受無罪判決。 2016年4月12日下午2點半,台中高分院傳訊鄭性澤開庭,並請檢、辯雙方陳述「新證據」(聲請再審的必要條件之一),以考慮是否採用,再於日後裁定是否開啟再審。 2016年5月2日下午,台中高分院做出裁定,就鄭性澤被訴未經許可持有手槍罪及殺人等罪部分,開始再審,...

    肯定見解

    1. 最高法院認為,鄭性澤第一次在醫院接受檢方偵訊時,坦承殺警,但回到警局接受檢方第二次訊問時卻全部翻供,由此可見,鄭性澤如果有受警方脅迫,自白及供述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差異,自白有任意性。 2. 歷審傳喚鑑識人員及法醫作證,他們是以鑑定證人身分出庭,以專業知識提供鑑定證詞,法院據此認定鄭性澤殺警,已詳盡調查相關鑑定證人。

    否定見解

    1. 鄭性澤表示他的自白是受到警察刑求,包括灌水、電擊、毆打,不得已只好承認作案。當時的體檢表也證實,鄭性澤「左眼內瘀血、左眼浮腫、左大腿外側瘀青」,疑似刑求的傷痕。 2. 法院認為警察一進來就先擊斃羅武雄,但是與現場證人證詞完全不符,在場的警察原本說羅武雄有開槍,但後來翻供。 3. 兇槍上沒有鄭性澤指紋。 4. 鄭性澤在槍戰中,小腿中槍,無法移動位置開槍,也沒有血跡證明他有移動。 5. 鄭性澤與子彈擊發位置之間,還坐了兩個人,應無法移動去取槍,且於槍戰中緊鄰鄭性澤的友人也作證,於槍戰時,並沒有感覺鄭性澤有離開過。 6. 義務律師團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時,有參與更(一)審審理判決鄭性澤死刑的法官進行審理,該法官並未迴避,最終也駁回鄭性澤的再審聲請,突顯再審程序法官迴避的違憲問題。

    華視《華視新聞雜誌》
    張娟芬. 《十三姨KTV殺人事件》. 行人. 2013/08/09. ISBN 9789868965218.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 (幫助)
  5. 鄭雙雙(英語: Sherry Cheng,1989年10月6日 — )華語女歌手,2009年參加三立電視台 超級偶像歌唱選秀節目,2011年參加第三十三屆輔仁大學《青韻獎》獲得第一名,2012年參加台灣電視歌唱選秀節目《華人星光大道》第一屆賽事拿下第11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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