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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草案衡諸國際趨勢及我國國情,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在使用者要求下,儲存或傳輸使用者提供之資訊,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如依調查認為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減輕或避免公共利益之危害所必要,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由法院作成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訊為移除限制使用者接取或採行其他必要措施之命令,以為言論自由與公共利益之衡平此外,若各該法規主管機關依調查認為該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資訊為謠言或不實訊息,得要求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訊為暫時加註警示之處分。 考量由法院核發資訊限制令有其審理程序,針對具有急迫必要涉嫌違法之資訊,非立即移除該資訊或限制使用者接取,公共利益將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各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且應釋明有核發之必要性,由法院於四十八小時內為裁定。

  2. 2022年9月7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與會業者認為此法有許多技術與實務上無法做到的部分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PTT非營利平台草案要求大的商業平台應該要負擔特別義務若PTT也被納管根本不可能做到將形同關站。 「巴毛律師」陳宇安也透過粉專點出,此項草案問題非常多。

  3. 2022年8月22日 · 圖片來源中央社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4. 2023年11月4日 · Photo by Alex on Unsplash. 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 1. 延續中介者之豁免責任及禁止一般性監控義務. 數位服務法透過維持電子商務指令中中介者豁免責任之規定及引入 善良撒瑪利亞人條款,以鼓勵之方式,促進中介者得自願發展維護網路安全環境之內容審查機制,並禁止對中介者施加一般性監控義務。 此種立法維護了法安定性,且避免了強制中介者一般性監控,可能會對使用者造成過度審查而侵害其言論自由、資訊接收自由等權利,與造成中介者之營業自由過度受限之情形。 2. 打擊線上違法內容之措施.

  5. 2022年8月11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規定未來中介平臺業者承擔多項義務強化平臺的程序透明度及問責並增加政府對平臺內容的公權力。 文 / 蘇文彬 | 2022-08-11. 新聞. 【中介法衝擊分析業界對中介法草案的5大質疑. 規範對象定義不清業者難以判斷違法內容容易遭濫用的加註警語措施無法拒絕資料調取的壓力到法遵成本甚高的透明度報告這些都是來自第一線看到的執行面問題. / 王宏仁 | 2022-08-11. 新聞. 【中介法產業面衝擊分析】新增多達20項法定義務,違者單次最高罰千萬元. 中介法依3大類、2小類業者制定應遵守的法定義務,用戶規模達一定程度的指定線上平臺業者,最多需遵守約20項義務. 文 / 蘇文彬 | 2022-08-11.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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