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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本國求職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本國求職人收取費用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百分之五。

  2.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法規查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 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所有條文.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源依據. 修正條文. 法規沿革. English.

  3.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本國求職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本國求職人收取費用項目金額如下: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百分之五。

  4. 各項收費金額不得超過「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之規定,相關法規請依照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所載最新規定辦理。 本表所稱白領外國人係指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7 款或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移工係指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本表應依「就業服務法」第40 條第13款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揭示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營業場所內之明顯位置。 本表所稱平均薪資係指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職業別薪資調查最新一期之工業及服務業人員每月平均薪資。

  5.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本國求職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本國求職 人收取費用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百分之五。

  6.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營利就業服務 ...

  7. ::: 首頁. 為民服務. 法規專區. 主管法規.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_ Facebook. Twitter. 列印內容.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發布單位:法務室. 發布日期:112-05-23. 檢核日期:112-07-20. 點閱人氣:55.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關閉. ::: 認識本署. 正副首長簡介. 發展沿革. 組織與職掌. 附屬單位. 訊息發布. 最新消息. 即時新聞澄清. 新聞稿. 政府資訊公開. 招標資訊. 更多... 為民服務. 法規專區. 下載專區. 常見問答. 影音專區. 廉政園地. 更多... 業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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