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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 · 諸慶恩2003年遭判有罪冤死才37歲,留下妻子與4歲及1歲的小女兒,但翁茂鍾並沒有因諸慶恩已死而手軟,持續對諸的妻小司法追殺,要求代為賠償諸慶恩追債過程中,造成翁公司的利息與商譽等損失5.39億餘元,法院後來雖判她們免還這5億餘元,但諸家遭逢男主人枉死與司法接連追殺,對國家及司法已失去信心。...
2023年9月20日 · 2023/09/20 18:5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經理諸慶恩,代表銀行向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追債,反遭控偽造文書被判有罪,冤屈還來不及平反就離世。 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諸被控偽造文書案應於二審即有罪確定。 換句話說,邢提非常上訴成功,此案回復至二審定讞狀態後,高等檢察署將聲請再審,替諸平反冤情。 高檢署今晚表示,「待取得全案卷證後,將研議聲請再審」。 換句話說,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一案已回復到二審有罪定讞的狀態,高檢署將根據新事實、新事證,重新啟動司法救濟程序,替諸聲請再審,爭取幫諸重新獲得無罪判決的平冤機會。 關於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一案,高檢署去年曾試圖替諸平反,聲請再審,但遭駁回。
2021年3月15日 · 因官司纏身抑鬱而終的諸慶恩,18年後終於可望沉冤得雪,雖稱得上是遲來的正義,但一干加害者仍逍遙法外,這遲來的正義就顯得毫無正義可言。 儘管如此,高檢署15日仍強調,諸慶恩雖已離世,但認為他蒙受不白之冤,本應獲無罪判決,仍可為其利益聲請再審,「做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好時機! 」(The time is always right to do what...
2021年4月19日 · 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全案起於,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於88年間,遭檢舉在處理強制執行怡華公司1000萬美元本票期間偽造定存單,提供給法院作為擔保。 一審台北地院判諸慶恩等3人無罪,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91年間改依偽造文書罪判諸慶恩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另2人無罪;怡華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5億多元。 92年間,諸慶恩於刑事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期間死亡,最高法院就諸慶恩上訴部分予以駁回,就檢察官上訴部分改判不受理而定讞。 諸慶恩享年37歲,留下妻子及當時年僅1歲及4歲的女兒,2名女兒承受怡華所提求償訴訟,怡華最終敗訴確定。 (編輯:張銘坤)1100419. #翁茂鍾. #陳佳秀. #諸慶恩. #檢察官.
2023年9月20日 · 百利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案起訴,被判有罪後死亡,高檢署為該案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後,檢察總長邢泰釗為此提出 ...
2023年9月20日 · (資料照) 2023/09/20 16: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因與多位司法官、警調官員不當交往,讓他的司法案件公正性備受質疑,高檢署針對前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已故經理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被駁回確定;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為最高法院當年的不受理判決,為重大違背法令的無效判決,非予救濟不足以保障人權,去年12月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偽造文書本來就不得上訴三審,判決「撤銷2013年確定判決中『不受理』的部分,並駁回檢察官的上訴」,意即檢方非常上訴成功,諸慶恩於二審即已有罪確定。
2023年9月20日 · 諸慶恩原為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負責強制執行怡華公司,於民國88年間遭檢舉偽造定存單。 諸慶恩一審無罪,二審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91年上訴到最高法院,翌年病故;最高法院就檢方上訴改判不受理,另諸慶恩上訴部分,以不得上訴為由駁回。 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指出,高檢署檢察官91年度「請」上字第119號上訴,是依諸慶恩聲請而發動,範圍僅及於高院對諸慶恩判處有罪的偽造文書(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部分。 最高檢指出,偽造文書部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上訴,因此,高檢署91年度「請」上字第119號上訴並不合法,應予以判決駁回,最高法院誤為不受理判決,為重大違背法令的無效判決。
2023年9月25日 · 針對巴黎銀行前經理 諸慶恩 遭冤判有罪枉死提起的非常上訴案,9月20日 最高法院 合議庭判決認定,諸慶恩有罪判決上訴案違法,非常上訴成功,這是法院體系首度認定諸慶恩案有問題,也代表平冤之路將正式走進法院。...
諸慶恩1997年依法向富商翁茂鍾追討3億元債務,不料雙方展開法律訴訟,翁茂鍾運用司法官人脈打贏官司,不僅免還三億元,還以司法追殺諸慶恩,二審法院認定諸慶恩違法追債,判他有罪,諸慶恩上訴最高法院,2003年卻含冤而死。 總長發話 為亡者挽名譽. 由於全案發生在20年前,相關卷證及判決書大多已逾留存期限銷毀,最高檢察署投入相當多的人力與資源蒐集整理相關文件,認定當年上訴最高法院屬不合法。 此案一審原本判諸慶恩無罪,但在翁茂鍾與司法官友人討論後,案件在2002年高院逆轉改判諸慶恩有罪,成為冤案的燃點。 紡織業富商翁茂鍾(中)以司法追殺諸慶恩一家大小,遭本刊踢爆後,遭查另涉不法,去年底已入獄。
2023年9月20日 · 最高檢察署今天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諸慶恩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後,不論生前或其配偶均於其過世後,屢次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最高法院表達欲爭取無罪判決之至切盼望。 新聞稿指出,最高法院今天所做出的判決,已然掃除為諸慶恩利益聲請再審的程序障礙,開啟日後諸慶恩的配偶或特定親屬聲請再審以平反冤屈的救濟途徑及可能曙光,也保障人民憲法上的訴訟權、人格權與人性尊嚴。 最高檢察署表示,非常上訴是刑事判決確定後的特別救濟程序,於救濟被告權利、洗冤白謗,平反冤錯部分,有其不可替代性,最高法院今天做出的判決,充分彰顯司法平冤糾錯的可貴價值,也為非常上訴功能建立意義深遠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