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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規定,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因此,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即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taxation-scope/which-income/wl881je
  1. 其他人也問了

  2. 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的有關規定如下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 2.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 3.個人取得統一發票或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每聯(組、注)獎額超過5,000元時,要按給付全額扣繳20%,當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5,000元時,是不用扣繳的。

  3.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規定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因此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金每聯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即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此外,因這項獎金係採分離課稅,不必併入中獎人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應納稅額或申請退還。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及第3條第1項第7款) (財政部108年9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80461771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4. 凡是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就是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所支付的必要費用或成本准予減除。 例如:電視、電台所舉辦的競賽,有獎猜謎等活動;各機關、團體在報章雜誌所刊登的徵文比賽、常識測驗比賽;各種體育協會或社團舉辦的各項運動比賽、技藝、智能比賽等活動,以及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等等都是。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 更多相關資訊. 1160 公益彩券之個人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是否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應如何計算所得? 113-04-11. 1117 薪資收入採必要費用減除的原則是什麼,列報項目有哪些,該如何申報呢? 113-04-09. 1116 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所得稅法新措施,薪資所得計算是如何規定的呢?

  5. 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的中獎獎金係採分離課稅方式於給付獎金時扣繳20%稅款不必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為簡化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扣繳作業並鼓勵民眾購買政府之獎券投注公益及於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財政部預告課稅門檻由現行2,000元調高至5,000元自108年12月1日實施108年7-8月期的統一發票開獎日期為108年9月25日領獎期間為108年10月6日至109年1月6日止。 民眾若是中了該期統一發票四獎之獎金4,000元,先別急著去兌獎,因為在新法實施日期前兌領,將被先行扣繳800元的所得稅款,如果中獎人於12月1日新修正規定實施後再去兌領,將免再扣繳800元的所得稅款,實際領取之金額將可增加800元。

  6. 2021年7月27日 · 依據我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奧運金牌可拿2000萬元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獎金且奧運前三名者得選擇依下列金額按月領取第一名12.5萬第二名3.8萬第三名2.4萬。...

  7. 2020年12月18日 · 競技競賽與民間機會中獎的獎金除扣繳外也要併入綜所稅課稅但是可減除已扣繳稅款而競技競賽的獎金可依照成本費用減稅最多可認列三成獎金為成本費用等於僅七成獎金計入綜所稅至於民間機會中獎需全額列入課稅若是政府的統一發票與公益彩券獎金屬於分離課稅方式一律適用扣繳率20%,不用再計入綜所稅課稅。 舉例來說,我國員工參加企業尾牙抽中4萬元的手機,則該員工必須扣繳4千元,而且申報綜所稅要列入4萬元的機會中獎獎金、課徵綜所稅。 若該員工同時中了統一發票頭獎20萬元,則發票獎金必須扣繳4萬元,但不用再計綜所稅。 年末將至,各企業陸續發放年終獎金或舉辦抽獎。 若為公司發給員工的獎金像是年終獎金、適用扣繳率5%;至於競技競賽與機會中獎的獎金,境內、境外居住者扣繳率分別為10%、20%。

  8. 2016年8月13日 · (法新社)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里約奧運賽事正如火如荼展開不少項目獎牌已經出爐國外理財雜誌Money報導在美國即便你是以國家的身份贏下獎牌還是得繳稅給政府美國奧委會提供給金牌選手的獎金為2萬5千美元約新台幣80萬),銀牌1萬5美元約新台幣48萬),銅牌1萬約新台幣32萬),但選手拿的獎金及獎牌本身都需要課稅美國國稅局認為獎金及獎牌應該像樂透賭博的彩金一樣被課稅。 但獎金及獎牌的課稅方式並不太一樣,例如獎牌是以含金量來做為課稅標準,金牌價值通常最高,若以目前的金價來估算,金牌殘值大約501美元(約新台幣1萬6千元)、銀牌則是300美元(新台幣9600元),但銅牌是以銅跟鋅做成,沒什麼太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