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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在園期間如需園方協助用藥,須填寫託藥單嗎?
第 1 條. 本準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五項及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幼兒園教保及照顧服務,以幼兒為主體,遵行幼兒本位精神,秉持性別、族群、文化平等、教保並重、尊重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之原則辦理,並遵守下列原則: 一、營造關愛、健康及安全之學習環境。 二、支持幼兒適齡適性及均衡發展。 三、支持家庭育兒之需求。 幼兒園應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活動。 但私立幼兒園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幼兒、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及教職員工自主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 第 3 條. 教保服務人員實施教保及照顧服務,應遵守下列規定:
衛教天地. 列印內容 [另開新視窗] 注音. ::: 託藥制度. 112學年託藥制度說明. 一、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規定第3項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 照顧幼兒之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 為之。 二、目的: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維護幼兒身體健康,提供更優質與安全的幼兒園環境。 三、內容. (一) 家長託 藥配合事項: 1.請讓幼兒攜帶1次份量的藥物量。 2.務必填寫餵藥單,內容包括日期、幼兒姓名、幼兒座號、藥物劑量 (例如:藥粉一包,藥水. 5cc..等)、服藥時間及家長簽名。 (二)護士及教保人員受 託 藥物之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8417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對託藥及用藥安全專業知能,教育部製作幼兒園託藥及餵藥安全基本資訊,. 提供幼兒園託藥及餵藥基本原則、託藥處理參考流程、教保服務人員餵藥步驟及注意事項 ...
2023年9月18日 · 教保服務人員安全餵藥原則、步驟及注意事項. 以下內容是參考教育部編製「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安全實用手冊」: 步驟1: 給藥前先洗手.準備藥物時,必須先核對幼兒姓名、藥物名稱、劑量、給藥時間及途徑,並確認藥物為醫療機構所開立藥品。
護理及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且藥物請放置在孩子無法取得之處。 如:不代餵任何成藥或「保健食品」 以及任何侵入性藥劑( 例如:塞劑)。 幼兒於在園時間需要委託園方餵(擦)藥者,請家長於送幼兒入園時,填寫託藥登記表。 家長未填具者園方不予餵藥,登記不清楚時,園方務必聯絡家長確定後才予餵食以維護幼兒用藥安全。 請家長正確填寫託藥單( 電子或紙本形式均可),註明幼兒姓名、服藥日期、時間、及用藥方法,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並請家長簽全名以及寫下聯絡電話。 如有特殊交待亦請於備註欄說明。 委託之藥量,請以當日收托時間所需用用藥份量為限,請一併附上標有醫療院所名稱、幼兒姓名及用法用量之藥袋,以防誤食藥物。
新北市中和國小附幼112學年度幼兒用藥委託辦法. 一、 依據: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規定及教育部112年6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78092號函辦理。 1. 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