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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 · 對於該草案備受爭議,近期外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出手踩煞車,要求續辦的公聽會暫緩。 不過許多民眾人仍不太懂法案爭議在哪,為此,《CNEWS匯流新聞網》替讀者整理懶人包,讓不了解法案內容以及爭議事項的民眾一目瞭然! 今年6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
2022年8月20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爭議,在野黨齊聲砲轟,行政院長蘇貞昌定調修法先踩煞車。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受訪說,政府進行相關的管理措施還是要因應基本精神與社會需要,NCC有一些構想所以提出修法的建議並進行社會對話,蘇貞昌認為此時可能尚未成熟,需要更多社會對話,所以暫緩,是一個正確的決定,NCC將來一定會提出更好的版本,進行更好的社會對話,社會要進步就是要對話。 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出席文山區後援會幹部授證大會,致詞時表示,此次選舉要獲得勝利的唯一方法,就是團結一致對外。 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之爭議,蔣萬安則嚴正強調,民進黨一直以來把鄭南榕追求100%言論自由奉為聖經,蔡總統也曾在臉書公開反對修改電信法第9條,但今天卻藉由中介法來箝制言論自由,背棄信念,令人非常遺憾。
2022年8月22日 · 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爭議,國內3大數位協會(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及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共同發表聲明,直指數中法影響範圍甚大,納管對象、行為定義模糊,讓業者無所適從,且恐面臨限縮網路
2022年8月22日 · 有律師在臉書粉專上發文表示,草案第18條令她深感疑慮,雖然48小時內做出裁定需通過法官審查,而不是直接由主管機關決定這點是好的,但根本沒有考量到現在法院量能已經緊繃,又要求48小時以內就要做出裁定,法官是否能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審查 ...
2022年8月22日 · 簡而言之,歐盟所推出的數位雙法,《數位服務法》將納管線上中介服務、社交網絡、搜索引擎、操作系統、在線廣告服務等多項問題,包括社群平台如何處理用戶資料、如何偵測平台假消息以及與對手的競爭方式等等;《數位市場法》則是對科技業者提出一系列要求,像是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不得未經用戶允許推送廣告或安裝軟體、不得將收集用戶數據移作他用等,透過管制平台壟斷等市場亂象,讓數位經濟市場更健康。 只是台灣在訂定《數位中介服務法》時,僅取樣《數位服務法》,讓人不免認為是否只想管制假訊息,但市場壟斷的相關法令卻毫無重視,加上草案內容屢遭質疑納管對象、行為定義模糊,讓業者無所適從,致使被批不只未移植兩部歐洲法律的精髓,反而有向「中國大陸的數位獨裁」靠攏之嫌,恐造成網路民主的實質倒退。
2022年8月27日 · 針對《數位中介法》引發爭議的原因,具有律師身份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受訪解析,原則上,學者、專家包括她個人認為,該法若是要真正針對數位中介服務者應有的社會責任,予以合理規範,這是應該的,但問題是出在內容,該法名不符實。 李貴敏指出,過去《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鬧得沸沸揚揚,是因其監聽可能沒有經過正當流程,當她得閱《數位中介法》草案內容,便有了質疑。 比如第18條規定,在法院沒有裁定之前,可以要求平台加警示,若再輔以第11條,倘平台業者知道內容「涉及」違法,將相關內容移除或限制,就免除所有民刑事責任。 上述法條的操作結果,李貴敏以柬埔寨詐騙為例說明,比如外交部去通知平台業者,YouTuber「好棒Bump」的訊息是以訛傳訛,當平台業者收到主管機關的通知,將相關內容移除,平台業者就此免責。
2022年8月19日 · NCC於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18舉行第三場公開說明會,部分業者提出質疑,表示該法有對平台的不適性,像是真偽訊息難辨,若一律刪除將不會面臨最高500萬元的罰鍰,但此舉也將有損民眾的言論自由,因此PTT便指出,若法規硬性執行,那對他們而言,簡直就與逼他們關站一樣。 NCC日前剛舉行完數位中介法第3場公開說明會,網路家庭、樂天、Mobile01、台灣微軟、巴哈姆特、台灣亞馬遜、雅虎、LINE TAIWAN、Dcard、批踢踢實業坊、蝦皮台灣分公司等業者及公協會組織受邀出席,以聽取國內知名數位平台對草案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