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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0月7日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歷經12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為菲傭體內採到馮滬祥的精液且從案發後菲傭偵訊光碟說詞認定馮性侵但因審理已超過速審法第7條規定的8年時限因此酌予減刑判決馮滬祥3年4月徒刑確定馮滬祥在歷審都堅稱未性侵菲傭指稱菲傭欲誣陷他一審二審高院更一審更二審4次被判有罪前3次均判4年徒刑但菲傭在更三審大翻供否認馮有性侵她稱是因馮妻不尊重她才挾怨報復又稱性侵證物精液是我以人工抹上去的」,更三審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更五審又改判為4年

  2. 2004年馮滬祥被其聘用的 菲律賓 籍 看護 蘿絲(Rose)指控 性侵 ,因馮的 精液 檢體 被驗出,進而被依「 強制性交罪 」判3年4個月 有期徒刑 (訴訟期間曾另依「 利用權勢性交罪 」 判刑 )。 2016年10月,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認定 被害人 陰道 深處驗出馮的精液,且馮妻急著將被害人送出國有違常情,維持 台灣高等法院 判決 確定。 馮聲稱此判決結果為 民進黨政府 的政治迫害,將為了「統一中國」大任而犧牲入獄 [6] [7] [8] 。 雖在原定入監日之前突然以身罹重病為由企圖拖延,但仍於兩周後的10月26日被 士林地檢署 發監執行 [9] 。 2017年1月18日,馮滬祥獲得 法務部矯正署 同意 保外就醫 ,服刑僅僅80餘日,即重獲自由。

  3. 2016年10月26日 · 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最高法院日前判刑3年4月確定馮滬祥原定10月12日發監執行但他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而馮滬祥今早到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間馮滬祥被控在家中性侵剛沐浴完圍著浴巾的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馮滬祥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在10月7日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起訴此案的士林地檢署在案件確定後,除了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外,也通知他12日上午10時應赴士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4. 2016年10月7日 · 馮滬祥性侵菲傭 判刑3年4個月. 華視. 2016年10月7日. 前立委 馮滬祥一身筆挺西裝面對鏡頭就是喊冤要歷史還他清白的就是這件事12年前遭家中聘請菲傭指控性侵當時為了澄清還讓媒體進入家中拍攝所謂的案發場地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反駁性侵指控這一次更搬出李昌鈺博士想扳回劣勢卻不被採納。...

  5. 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女菲傭纏訟12年後最高法院2016年駁回他的上訴馮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但服刑八十多天就保外醫治。 馮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馮聲請傳博士李昌鈺、法醫石台平鑑定證物。 馮先前已聲請過兩次再審,但高院都裁定駁回。 2004年1月23日,馮滬祥(72歲)趁家人外出,見女菲傭忙完家事後沐浴完畢,對方圍著浴巾走回房間,且房門沒有鎖上;馮跟著進入菲傭房間,將對方壓倒在床,他求愛遭拒,不顧閃躲至牆角的被害人苦苦哀求,仍性侵對方。 菲傭事後報警提告,馮矢口否認犯罪,辯稱妻子管教菲傭嚴厲,雙方多有衝突;菲傭透過仲介得知自己可能遭遣返,挾怨報復以獲取高額金錢。 馮辯稱,菲傭從他的臥室取得他與妻子行房用的保險套,從保險套內取得他的精液、塗抹於陰道及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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