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台中團體服印製 相關

    廣告
  2. 企業形象再加分!國際頂級面料、精心設計剪裁,嶄露專業質感;多種時尚特色版型,立即連絡! 從設計到製作,細心傾聽需求!專業、美感、機能三者兼具,結合各式工作場合,留下深刻好印象!

  3. 一流設計,免費!送到府,免費!七星級服務,免費!省去團體制服製作的麻煩無價...

  4. 專業制服量身訂做,公司制服、銀行證劵制服、百貨專櫃制服、班服、團體服 MIT. MIT口碑好評!專營公家機關、企業…制服套裝,老師傅到府量身規劃,一條龍打樣生產!

搜尋結果

  1. 2009年5月25日 · 現今臺中市共29區(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係由原臺中市的8個區以及臺中縣的3個縣轄市、5個鎮及13個鄉改制而來。 改制前的臺中市政府位於西區、臺中縣政府位於豐原市,合併後設於西屯區。全市面積最大的市轄區為和平區,亦是全國第四大、直轄市第一大的第三級行政區;全市面積最小的 ...

  2. 制服的起源 [ 編輯] 制服的源由可能是早期人類從事宗教活動時, 神職人員 為了表明自身身份,因此穿著統一制式的服裝。 這樣的傳統保留至今,現在的神職人員依舊穿著能顯現特定身份的制服,甚至這些制服的樣式多樣,而且布料依循傳統,穿著時可能不方便,也可能不舒服。 在英王 亨利五世 時期制服開始在 英格蘭 大量出現當時的團體服被稱為藍衫」,因為制服的上衣是藍色的。 之所以將上衣製成藍色,是因為藍色最為便宜,能夠顯出學生的謙遜。 第一間要求學生著團體制服的學校是基督醫院。 1870年,初等教育法讓所有兒童都能夠接受免費小學教育。 改革使得幾乎每間學校都有制服訂製。

  3. 九天民俗技藝團 為 臺灣 的民俗技藝團體位於 臺中市 大雅區 大肚山 上的 九天靈修院 ( 九天玄女 廟)。 原為 廟會 上的 陣頭 表演團體將民間習俗技藝轉變至劇場藝術文化層次為臺中市傑出演藝團隊與文建會今 文化部國家優良扶植團隊國家級表演團隊)。 2012年導演 馮凱 將其故事拍成電影《 陣頭 》 [1] 。 介紹 [ 編輯] 1995年由九天玄女廟出身的 許振榮 創立,將民間習俗技藝提昇至劇場藝術文化層次,近年來九天的 鼓 藝表演與 神偶 藝陣 ,不僅多次參與台灣大型慶典活動(包含 中華民國國慶 )的表演,更受邀前往 美國 、 加拿大 、 日本 、 韓國 、 非洲 等地區進行巡迴演出。 組織 [ 編輯] 行政團隊. 團長/製作人. 副團長. 藝術顧問. 藝術總監.

  4.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策展人. 代理主任:袁淑敏. 網站. www.ttdac.taichung.gov.tw. 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 (簡稱 屯區藝文中心 、 屯藝 )是位於 臺灣 臺中市 太平區 的藝文場所,屬於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下級機關。. 由於合併前的 臺中縣 幅員廣大,僅有縣治 豐原市 設有 ...

  5. 臺中國家歌劇院 是位於 臺灣 臺中市 西屯區 七期重劃區 裡的大型公有展演空間,為 日本 建築師 伊東豊雄 設計,佔地57,685 平方公尺 。 歌劇院內擁有大 劇院 (2,007席)、中劇院(794席)、小劇場(200席)以及一個小型戶外劇場,另有餐飲空間與 空中花園 。 2001年10月全案歷經波折始獲得 文建會 核定補助一半的興建經費,並以戲劇表演為主,依照 台中市政府 的意願定位為台中市政府自行辦理之地方層級文化設施。 [1] 2005年的國際競圖由 伊東豊雄 獲得首獎。 2009年12月由 麗明營造 主建,2015年獲得 中華民國國家企業競爭力發展協會 國家建築金質獎 ,其獨創的建築工法(曲牆建築工法和水幕防火設計)也獲得專利 [2] 。

  6.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臺中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國 臺灣總督府 施行 臺灣州制 和 臺灣市制 時所成立的 臺中州廳 和 臺中市役所 。 2010年12月25日 臺中市(省轄市) 與 臺中縣 合併改制為臺中市直轄市),並設立直轄市行政機關之臺中市政府。 [1] 歷史 [ 編輯] 日治時期 [ 編輯] 1920年, 大日本帝國 臺灣總督府 改正地方制度,施行《臺灣州制》、《 臺灣市制 》、《臺灣街庄制》,使州市街庄都成為 地方公共團體 。 臺中州 是由原 臺中廳 與 南投廳 合併改制為而成, 臺中州廳 廳舍則沿用原臺中廳廳舍(今臺中市政府州廳辦公室);臺中州下設 臺中市 ,「臺中市」作為行政區名稱之始,市役所所址則使用原 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 辦公。

  7. 中華民國 的 公營事業 ,是指由 中華民國政府 轄下各級地方自治團體全資成立或出資超過半數的公司或事業機構。 「公營事業其實是公有營業機關公有事業機關的合稱前者有營利目標如大型金融行庫能源水資源與交通相關企業),後者則屬非營利性質如公立學校和醫院等),公營事業又分成中央政府所有國有與各級地方政府所有公有)。 概述 [ 編輯] 《審計法》與108年11月5日修法前的《會計法》雖有公有營業機關與公有事業機關之分,但於各級政府的審計實務、會計實務上,並未嚴格區分兩者,皆稱為公營事業。 中華民國的諸多法規,皆對於 公營事業 、 公有事業 或 國營事業 設有定義,臚列於下: 《會計法》第4條於108年11月5日修法前對於 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 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