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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服務方式:本院消費者中心,聘請消保志工提供諮詢服務;諮詢專線為:(02)33567706、33567707、33567708,消費者亦可親至本中心(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會客室)洽詢。

  2. 1.您可以使用「線上申請」功能直接在網路上提出申請。 2.若案件已經地方政府第一次申訴爭議處理,欲將原案再提申訴,請點選「線上申請」。 3.使用「申請書下載」功能下載並列印申訴與調解申請書,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4.亦可親自至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相關文件進行申訴及調解。 5.案件受理後若欲查詢案件處理進度或欲撤回申訴調解案件,請利用「案件查詢」功能處理。

  3. 通訊地址:100009 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消費者中心諮詢專線:(02)3356-77063356-77073356-7708非受理申訴專線,如您要提出申訴,請點 我要申訴 )

  4.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於消費關係上產生爭議問題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設有消費諮詢專線:1950,此電話得以市話或手機直接撥打。 如係外縣市民眾欲向本府諮詢消費爭議問題時,請撥打02-27256169。

  5. 為協助消費者,消保處於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公告「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https://cpc.ey.gov.tw/Page/20290F5D17E9002C),提供涉及跨境消費爭議申訴或救濟管道,供民.....

  6. 消費者向地方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第一次申訴、向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第二次申訴,可選擇向消費者之住所地、企業經營者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 申請消費爭議調解,依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之規定,應向下列地方政府之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 雙方當事人之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均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者,應向該直轄市或縣(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雙方當事人之住 (居)所、營業所、事務所不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者,得向下列調解委員會擇一申請調解: (一)消費者住(居)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 (二)企業經營者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 (三)消費關係發生地之調解委員會。 (四)其他經雙方當事人合意所定之調解委員會。

  7.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至下午6:00(上午8時至9時,下午5時至6時為彈性上下班時間) 午休時間: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8.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線上申訴系統. 步驟一. 請輸入基本資訊. 步驟二. 請輸入驗證碼. 步驟三. 請填寫申訴內容. 步驟四. 請選擇受理機關. ‧ * 為必填欄位。 ‧E-MAIL或行動電話請擇一填選即可。 ‧請提供:1.真實姓名,以利受理機關與您聯繫。 2.可正常收發且常用之E-MAIL或行動電話以供系統驗證。

  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至下午6:00(上午8時至9時,下午5時至6時為彈性上下班時間) 午休時間: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10. 2020年7月1日 · 諮詢方式. 一、電話諮詢:歡迎於以下時間來電本會,將由當日值班的志工為您服務。 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6:30. 消基會主事務所電話: (02) 2700-1234. 中區分事務所電話: (04) 2375-7234. 南區分事務所電話: (07) 225-1234. 雲嘉南分事務所電話: (06) 241-1234. 二、預約義務律師諮詢:本會聘請具法學素養、熱心服務之律師,一對一為消費者解答與消費相關之法律疑難問題,歡迎消費者就近加以利用。 (一) 律師諮詢服務注意事項: 1.諮詢時間15分鐘,請掌握時間以保障每位諮詢消費者的權益,並請勿擅自拍照、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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