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如果不包含沒有文字記載的 平埔族群 及 高山族 等 原住民 的教育方式,仍可溯源自 荷西時期 的宗教跟語文教育,之後歷經 明鄭時期 建設孔廟太學、 清治時期 建設書院、 日治時期 成立學校制度、 戰後 的 戒嚴時期 教育和 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直到解嚴後的 教育改革 。 荷西時期 [ 編輯] 1625年,統治台灣的荷蘭行政長官 馬蒂·孫克 (Maarten Sonck)要求荷蘭方面派遣2至3個能讀經、且可教化原住民的 宣教師 來台,使此地的原住民能改信基督信仰。 然而,第一批派遣來的是無權行使洗禮的探訪傳道。 一直到1627年6月,第一個正規的教區牧師 干治士 (Georgius Candidius)抵台後,才正式開始荷蘭人在台灣的傳教事業。

  2. 2018年10月30日 · 人文. 從日本時期公學校老師發達之路」,思考殖民統治與台灣近代社會變遷. 日治時期人士鑑中張式穀的簡介Photo Credit: 臺灣新民報,《臺灣人士鑑》,臺北:臺灣新民報社,1937 年,頁 229。 歷史學柑仔店(kám-á-tiàm) 我們是一群嘗試從臺灣思考歷史的書寫的史學界夥伴。 我們成立了一個「歷史學柑仔店(kám-á-tiàm)」部落格。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本文將以新竹出身的張式穀為中心,考察日治時期公學校教師的人生故事,進而思考殖民統治對個人乃至社會的影響。 文:許佩賢(國立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醫師、老師,今晚你選哪一個? Tags: 殖民統治. 公學校教師. 張式穀. 小學老師. 國語學校. 總督府. 街庄行政. 庄長.

  3. 日治時期臺灣的教育是由國家 權力推動政府透過學校教育培養國 家需要的「忠良之國民」。 在此教育目 標下,隨著統治方針從武力鎮壓、內地 延長主義到皇民化運動,各級學校數量 日漸增加,學校教育制度也不斷調整。 1919年,臺灣總督府為因應臺灣人對教 育的要求,以及在臺日本人子弟的增 加,頒布〈臺灣教育令〉,建立較完整 的學校教育體系。 接著,1922年再度頒 布新的教育令,中等以上學校實施所 謂「日臺共學」,同年設立臺北高等學 校,再加上1928年設立的臺北帝國大 學,殖民地學校教育體系已臻至完備。 然而,這樣的變革並未符合臺灣人的教 育需求,差別待遇問題反而更為嚴重。 三年間兩度頒布教育令.

  4. 1941年,臺灣與日本內地同步施行國民學校制度,義務教育則如預定,於1943年起實施義務教育於戰爭末期的實施,從統治者方面來看,無疑是為了配合戰爭動員的需要,特別是預想徵兵制必將施行,而期待透過擴大基礎國民教育來培養國家所需的人力資源另一方面,臺灣社會自1920年代的民族運動以來,即從啟蒙主義的觀點主張應在臺灣施行義務教育;1930年代後期總督府再度提出義務教育的政策課題時,臺灣社會很機靈地借用統治者的說詞,來提出義務教育的要求。 從1939年公布到1943 年實施的3年半準備期間,各地方確實用很快的速度擴充教育設施。 教育擴充的財政基礎主要是來自國庫補助,但是,實際上,還是有相當的部分是出於渴切更多教育機會的地方民眾。 關鍵詞:義務教育、《茗荷谷文書》、教育財政、教育擴充、國民學校

  5. 條目. 臺灣正體. 工具. 臺灣日治時期高等教育機關 是 日本 以 馬關條約 從 清朝 手中得到 臺灣 以後,一直到 第二次世界大戰 (後文以「二戰」稱呼)結束日本投降為止(也就是 臺灣日治時期 期間),在臺灣所設置的 高等教育 機構;以下為所有臺灣日治時期高等教育機構一覽表,並將二戰結束後,由 中華民國 政府接收校舍後的改制名稱也一併列出,以方便查核對照。 國語學校 [ 編輯] 二戰前 [ 編輯] 1896年6月1日: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創立。 1918年:降級為臺灣總督府臺北師範學校。 1927年:分設臺北第一師範學校、臺北第二師範學校。 1943年:兩校重新合併,第一師範改稱南門校區、第二師範改稱芳蘭校區。 二戰後 [ 編輯]

  6. 其他人也問了

  7. 日治時期教育在臺灣總督府的文治措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日人試圖藉教育取得臺人的合作和信任並進一步達成同化目的將臺灣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中的中國傳統教育轉化為日本模式故以明治維新的西式教育取代臺灣傳統教育惟臺灣的教育主要在貫徹殖民統治方針其基本原則均以臺灣總督府的施政方針為依歸。 於是隨著統治政策的演變,建立依據根基於殖民體制中的教育政策。

  8. www.nutn.edu.tw › history › H4日治時期 - NUTN

    指出日治時期總督府的教育政策乃是以漸進原則採逐步強化的同化主義方針而差別待遇及隔離政策之運用實為其主要特徵師範教育自不例外一九二二年以前師範教育係以培養日人師資為主台人師資為輔由是先後建立台日人師資分別訓練及小學公學師範部截然劃分的差別制度其後雖然一九二二年新台灣教育令明訂中等以上教育機關取消台日人的差別教育開放共學惟師範教育仍維持小學公學師範部之差別制度直至一九四一年始形式上取消小學公學師範部之區別。 其次,指出台灣師範學校師資始終以日人為主,台人教師不過聊備一格。 課程及教材之演變,大致以一九二二年為分水嶺,前期著重配合台灣的特殊需要,而且台、日籍生課程內容與教材程度有極大差異;後期除保留台語等特殊科目之外,其餘課程與教材大致與日本國內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