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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二項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得為學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 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時,應以該組織之名義為之。 學生二人以上對於同一原因事實之原措施,得選定其中一人至三人為代表人,共同提起申訴;選定代表人應於最初為申訴時,向學校提出文書證明。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時,得選任代理人及輔佐人。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者(以下簡稱申訴人),應於收受或知悉原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 申訴之提起,以學校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 申訴人誤向應受理之申評會以外之學校提起申訴者,以該學校收受之日,視為提起申訴之日。 六、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住所或居所、電話。

  2.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16特教推行委員會

    92.10.28修訂. 壹、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八八教中 (一)字第八八五三二五四0號函辦理。 貳、宗旨:本校為落實對身心障礙學生之照顧,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特組織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參、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另聘各處室主任(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校務主任)、組長(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設備組長、實習組長、輔導組長、生輔組長、主計組長、夜校教學組長)、科主任(汽車科、餐飲科)及有關特殊教育教師代表三名為委員,統籌協調推動各項工作。 肆、工作職責: 本委員會下設招生組(教務處)、教學及設備組(教務處、汽車科、餐飲科)、輔導組(輔導處)、就業安置組(實習處)、生活輔導組(學務處)等五小組。 各組職掌工作分配如下:

  3. 小. 時. 學校教職員工獲知疑似事件. 申請調查或檢舉. 緊急先以口頭/電話聯繫學校通報權責人員. 填寫各類校安事件告知單交予通報權責人員. 學校無管轄權. ( 如:校長為行為人、跨校事件非主責學校等) 移轉. 權責機關. 學務( 教導)處或學校指定專責單位(以下簡稱秘書單位) 通 報. 法定通報:關懷e 起來網站、當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或社會局/處。 ※注意:已滿18歲之人非兒童少年之疑似性騷擾事件,無須進行社政通報。 進行校安通報。 性 平鼓勵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調查或由學校提出檢舉. 會指派專人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陳報性平會主任委員( 校長),聯繫召開性平會。 通知輔導(處)室,視被害人需要提供諮商輔導與協助。 3日內移送. 審不 理.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4. 調閱監錄系統資料,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 一) 校內人員:本校教職員工生( 含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因涉及個人權益維護所必要時,應填 具監視器攝錄資料調閱申請單( 附錄1),敘明案由及指明特定調閱時段,向生輔組提出申請經 核可後調閱,若遇緊急狀況或非上學(班 )時段,申請人向生輔組提出申請後向單位主管口頭報備 核可後調閱,校 內人員僅得調閱,不得以手機等方式翻拍或複製。 (涉及疑似違法事件為保全 證據不在此限) ( 二) 公務機關:因執行職務之需要,得向本校總務處申請調閱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有 複製、利 用之需求時,應以 公文載明法令依據、調 閱目的、範圍 及用途, 經本校同意後函覆。

  5. www2.csic.khc.edu.tw › 05 › 0503技能檢定

    技能檢定. 我國為促進經社發展,於六十一年九月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 及發證辦法」,並於六十二年七月制訂第一種技能檢定規範「冷凍. 空調裝修技能檢定範」,於六十三年開始辦理技能檢定。. 目前檢定職類增至199職類項,頒發技術士證87萬餘張。. 依職 ...

  6. 有志於擔任公職者可參加普考、高考及公務人員特考等公職考試,或參加考試進 入 國營事業工作。 職群概論 。 休閒農業資源應用 。 觀賞植物栽培 。 ...

  7. 以電腦、錄音、剪貼方式完成作業。 (3) 作業減量 先求質不求量,或提供參考範例,增加學生寫作業意願及信心。 3.調整評量方式 (1) 調整評量型態 如延長考試時間、考卷排版調整、提供報讀、聽題目口頭回答 符合學生個別需求的方式,真實評量學習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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