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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終考績:於每年年終辦理其當年一月至十二月連續任職期間之考績。 二、另予考績: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防部. 分享出去: 施行細則. 上一篇. 下一篇. - 總統令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三條.
前項所定辦理另予考績之考績項目、考績績等、獎金標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表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核評鑑表,均適用年終考績之規定。軍官、士官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致連續任職未達六個月,不予辦理考績:
該局舉例說明,國小教師甲君於101年9月1日除領取9月份薪資70,000元,另領取100年度之考績獎金70,000元,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9月份薪資70,000元,甲君無配偶及受撫養親屬,若選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扣繳,則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或考績獎金屬於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按每次給付額扣取5%,但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 扶養 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1年之起扣金額68,501元),免予扣繳,並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另該局強調,現役軍人及國民中小學之教職員於101年取得100年之年終獎金或考績獎金,若每次給付金額在68,500元以下免扣繳,超過標準者,其給付金額,按5%扣繳率扣繳,例如給付90,000元之年終獎金,其扣繳稅額為4,500元。 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分享出去: 扶養, 詢問. 上一篇. 下一篇. - 軍教薪資自民國101年取消免稅,一百年的年終或考績獎金,於101年發放時要辦扣繳嗎.
考績年度內獲重大獎勵,其考績績等之評定依下列規定: 一、獲頒通用獎章以上,且未受懲罰或 懲戒處分 者,不得評列甲等以下。 二、記大功以上,且未受懲罰或懲戒處分者,不得評列乙上以下。 第 四 條. 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其考績績等不得評列乙上以上: 一、考績之思想、品德或績效分項,任一項評列乙等以下者。 二、記大過或累積大過二次以上處分,無相當記功以上或事蹟存記者。 三、上年度考績丙上以下,無具體優良表現者。 四、因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拘役、罰金或宣告免刑、 緩刑 確定者。 五、受陸海空軍懲罰法之降階、降級處分者。 六、經 公務員 懲戒委員會 判決降級、減俸、罰款、記過者。 第 八 條. 於國防部以外機關(構)及行政 法人 任職、服役者,其考績獎金,依各該單位考績獎金相關規定辦理。
一、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要點之體格編號一或二。二、考績考核:最近一年至三年考績均在甲等以上,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上。三、學歷:應符合原軍種、官科、專長、階級及職務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