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消防警察特考資格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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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 · 消防警察人員,屬於警察體系,一般大眾想成為消防員的最佳管道,就是一般警察特考。 「一般警察特考」,不限男女、不需要役畢,但不能是警校畢業,因此報名考消防員的考生們,不管是國立還是私立大學畢業,大家的起跑點都是一樣的,從 0 開始,再加上消防員的考試,上榜率高,是全台灣最簡單就能考上的公職,一個月的薪資大約是 46K ~ 70K,還能在一年內就擁有 7 張專業證照,是一份能夠讓你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工作,雖然工作性質危險,但只要提高專業知識,以及熟練裝備操作、打火流程、救護流程等,就能以專業來降低工作上的風險。
【最新! 四等消防警察筆試科目減少1科】考選部公告自113年起,四等消防警察筆試普通科目由3科調整為2科,專業科目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調整列考範圍,並依消防專業需求提升專業應試科目占分比重。 【112年一般警察特考放榜】 消防警察三等錄取4人、錄取率36.36%,四等錄取351人、錄取率23.28%。 112年一般警察特考原公告需用名額總計1,377名,再增列488名,包含行政警察200名,消防警察288名,合計需用名額共1,865名。 【一般警察特考歷年錄取/缺額資訊點此看】 消防警察是什麼? 消防警察是一般警察特考中的一個類科,職等分為三等、四等,負責火災救護相關工作,特別適合年輕力壯者報考,成為為民服務又有高薪資報酬的打火英雄!
「 消防警察 」專責火災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工作; 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考試 不限性別、排除警校體系,只限一般生報考,每年穩定開缺,考取機率高,是一般大眾進入警界的最佳管道,趁年輕力壯最適合報考,讓你快速賺到第一桶金! 消防警察人員 (消防員)工作內容與薪水. ※薪資、分發單位及工作內容,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Top. 消防警察人員 (消防員)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Top. 消防警察人員 (消防員)考試科目. Top. 消防警察人員二試體能測驗.
2023年11月1日 · 每年 一般警察特考 錄取率高、開缺多 ,尤其以四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為大宗,每年需用人數多為千人,加上 考科多為背科 , 平均分數不到60就能錄取 ,只要有心好好準備,月薪七萬不是夢想! 一般警察特考 (行政/消防)報考資格. 『成為警察有兩個方式』 一是考警專或警大;二則是考一般警察特考。 一般警察特考 不限性別,男女皆可,排除警校體系(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 ,是一般大眾進入警界的最佳管道,而且還沒當兵也可考! 沒有了警察學校背景的考生來競爭,代表參加一般警察特考的考生都是從0開始,所以想考的人不用擔心會輸在起跑點! 113年一般警察特考 (行政/消防)需用名額.
本院新聞. _ 列印內容. 113年起一般警察特考修正四等消防警察類別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增訂各等類別立定跳遠測驗次數為2次. 考試院院會今(30)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第11條及第5條附表二修正案,主要修正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以及增訂各等類別體能測驗之立定跳遠項目測驗次數以2次為限,並均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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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警察受訓的主要重點內容是什麼?
消防設備師考什麼科目?
如何考消防員?
一般警察特考 (消防特考)有別於警察特考,雖然一般警察特考與警察特考考試科目相同,但一般警察特考的應考資格特別規定,考生必須非自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才可以報名一般警察特考,所以這項考試是任何想當警察的人,只要是非警校相關背景的,就可以透過這個管道成為警察。 消防警察 人員,屬於警察體系,透過國家考試「一般警察特考」就能成為消防員,其工作性質危險性較高,但可以透過提高專業知識、熟練裝備操作、 打火流程、救護流程等,來降低工作上的風險!工作內容可分為三大任務,一、搶救災害;二、預防火災;三、緊急救護。 消防特考 (消防警察人員)考試科目. 立即試聽『消防警察人員』課程. 消防特考 (消防警察人員)工作內容.
一、依據. (一)公務人員考試法(以下簡稱考試法)第 21 條第 2 項、公務人員.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第 3 條、第 9 條. 、第 10 條及第 11 條之 1。 (二)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第. 22 點第 1 款。 二、訓練類別及重點. (一)教育訓練: 1.三等考試:以建立初任基層消防幹部應具備之管理能力、專業知. 能、品德操守、人權法治與執法紀律為重點。 2.四等考試:以建立初任基層消防人員應具備之嚴正執法、專業知. 能、品德操守、服務態度、人權法治與執法紀律為重點。 (二)實務訓練:以增進消防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品德操守、服務態度為. 重點。 三、訓練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