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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4-09. 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薪資或各類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因此有下面的計算稅額方式,另107年度起,營利所得適用股利課稅新制:. 1.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綜合所得合併計算。. 2.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 ...
壹、課稅範圍. 二、哪些所得應該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 所得計算方法有哪些?. 字級設定. 二、哪些所得應該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 所得計算方法有哪些?. 1104 綜合所得總額包括那些所得?. 1105 什麼是營利所得?. 1106 107年1月1日起施行所得稅制 ...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如果各有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者,每人每年可以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12年度為207,000元,但是如果申報的薪資所得沒有超過207,000元,那麼只可以扣除申報的薪資所得額。 例如某甲112年度薪資所得有50,000元,那麼他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就只能扣50,000元,而不是207,000元。 另外,沒有薪資所得的人就不能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 更多相關資訊. 1208 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113-04-09.
1117 薪資收入採必要費用減除的原則是什麼,列報項目有哪些,該如何申報呢? 更新日期:113-04-09. (一)列報減除薪資收入的必要費用,以收付實現為原則且費用應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必要費用為限,與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薪資收入無直接相關或 ...
節稅秘笈. 善用特別扣除額省稅又利己. 更新日期:113-03-28. 申報所得稅的特別扣除額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7 大類,從瞭解它進而妥善的使用它就可以省下一筆稅款,現在為您介紹如下: 一、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自108年度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如採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減除者,每人可扣除207,000元,但申報的薪資所得未達207,000元者,只可就其薪資所得額扣除。 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壹、外僑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 1912 什麼是薪資所得? 更新日期:110-11-15. 1.薪資收入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給與。 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90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雇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00,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0,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1239 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只有一方有薪資所得,可否適用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方式辦理申報?. 更新日期:112-04-20. 納稅義務人或配偶 如果 只有一方有薪資所得 ,仍然可以 適用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的 方式辦理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