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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3月9日 · 近期又有讀者私訊欽明哥,問父字輩繼承下來的不動產,轉手出售,房地合一稅要怎麼課徵? 繼承開始之日開始算第一年嗎? 若有定期看我們網站的朋友們,一定會知道起算點怎麼算~ 想必是新朋友來發問,非常歡迎,欽明哥在此再向大家分享一下房地 ...

  2.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於103年1月1日之次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2年以內,或是105年以後交易因繼承取得,且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房地,非屬

  3. 一、甲購入房屋為106年3月8日,乙於112年5月1日繼承甲之房屋;甲及乙取得時間皆為105年1月1日後,故乙出售房屋時為「新制(房地合一稅)」。. 註1:繼承事實發生在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人乙出售不動產時,取得時間之計算可往前推 ( 即乙的取得時間可往前回推至 ...

  4. 2023年11月10日 · 2023/11最新函釋:出售連續繼承不動產放寬房地合一持有期間計算方式. 財政部本月初發布了一則新的解釋令(財政部112/11/2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令,以下簡稱 1102 令),是關於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 根據新函令規定,當民眾出售連續繼承取得的 ...

  5. 2023年11月20日 · 個人出售繼承之房地與房房地合一稅負可減除. 民眾來電詢問父親過世於112年5月1日繼承房地遺產,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下稱房地現值)合計為新臺幣(下同)400萬元,因父親係於107年1月1日購置,且有房貸,過世時尚有金融機構 ...

  6. 2023年11月15日 · 財政部於日前(112年11月2日)發布解釋,放寬個人交易因連續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房屋、土地(下稱房地),依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計算下列期間時,得將連續「各次」繼承(受遺贈)的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一、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 ...

  7. 根據房地合一稅新制2.0,如果繼承房地產在繼承後的特定期限內未被出售,可能會享有一定的免稅優惠或減稅措施。 新制也調整了繼承房地產的持有期間計算方法,這可能影響到繼承人在未來出售房產時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