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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僑如為居住者,其與國人結婚,應與配偶合併申報,可自行選擇向配偶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或向外僑居留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結算申報。

  2. 更新日期:113-04-22.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檢附的資料為:. 一、配偶:. (一) 配偶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影本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 (三 ...

  3. 外僑在臺居留期間超過90天其自國外雇主取得勞務報酬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區分?.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報繳綜合所得稅?. 屬 ...

  4. 一、外僑綜合所得稅與居留期間的關係. 二、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三、「課稅年度」之定義. 四、居留日數之計算. 五、所得之認定. 六、申報納稅之時間. 七、申報納稅之地點. 八、利用電子申報程式辦理網路申報. 九、同一課稅年度中居留未滿183天,經扣繳或申報 ...

  5.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可以享有的減免有哪些?.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其綜合所得稅計算係就其本人、配偶、及合於規定申報受扶養親屬之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後的餘額,為綜合所得淨額,再依所得淨額按規定 ...

  6.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1.外僑(包含外籍勞工)在同一個課稅年度內(也就是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我國境內居留天數沒有滿183天,屬於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如果有我國來源的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的規定就源扣繳

  7.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與綜合所得稅. 一、外僑綜合所得稅與居留期間的關係. 更新日期:113-04-19.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外僑,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法繳納綜合所得稅。 外僑因在臺居留期間之久暫不同,分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 其納稅方式亦有不同,茲說明如下: (一)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 同一課稅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在臺居留不超過90天者,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扣繳率(請見十六項)就源扣繳,無庸申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應於離境前依規定之扣繳率辦理申報納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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