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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稅問與答. 贈與稅. 4117 贈與人在同1年內有2次以上之贈與行為,應如何申報贈與稅? 更新日期:109-03-09. 這個問題分下列各項來說明: 1.贈與人在同1年內有2次以上的贈與行為不論受贈人是否為同一個人都應該於辦理後一次贈與稅申報的時候將同1年內以前各次的贈與事實和納稅情形合併申報。 2.所謂同1年內以前各次的贈與事實,不是以設籍在同一稽徵機關期間內的贈與為限,凡是屬於同1個年度裡面的贈與事實,無論戶籍設在何處,都需要與最後一次設籍的贈與合併計算。 3.同1年度裡有2次以上的贈與行為,如果將贈與日較後的贈與事實先申報,並且已經過稽徵機關核定,雖然較前的贈與事實比較晚申報,仍然需要將已核定的贈與資料一併申報。 更多相關資訊. 4107 贈與稅應向什麼地方申報.

  2.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贈與稅. 農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應如何申報贈與稅? 4303 受贈人於農業用地列管期間,將農地回贈贈與人,是否要追繳贈與稅? 更新日期:113-01-03. 贈與人將農地贈與受贈人,於5年列管期間內,受贈人又將受贈之農地回贈贈與人,如果經查至回贈前原受贈人仍繼續作農業使用而無應追繳贈與稅之情事,因為係回復未為贈與之狀態,可以免追繳贈與稅,也可免再列管。 (財政部88.9.2台財稅第881940612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4301 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113-01-03. 4302 贈與農業用地,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113-01-03.

  3.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贈與稅. 未依規定申報、繳納贈與稅之處罰? 4701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贈與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更新日期:113-01-03. 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贈與稅申報,除補徵稅款外,還要按核定的應納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款。 但是核定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萬元以下者,就可以不罰,如果在沒有經人檢舉及沒有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自動提出補報的話,除了補徵贈與稅款外,還要就補繳的贈與稅加計利息,一起徵收,但不必受到罰款的處分。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 (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3條) 更多相關資訊. 4702 漏報或短報贈與財產,或未將同1年內以前各次之贈與合併申報,會受到什麼處罰?

  4. 依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房屋稅是向房屋所有人徵收,而該房屋設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若是共有房屋即向共有人徵收,由共有人推定 1人繳納,如不為推定者,由共有之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又上開人員住址不明或非居住房屋所在地者,由管理人或是現住人繳納,如果是出租房屋,則由承租人負責代繳,抵扣房租。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其房屋稅向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無使用執照者,向建造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無建造執照者,向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 若為信託房屋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並非必為房屋所有權人,繳納房屋稅之收據亦非為所有權之證明;納稅義務人之變更自應有其法定之原因(買賣、贈與、繼承、交換等),非依法不得變更之。

  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18日寄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不管有沒有收到繳款書,都可於113年4月26日至6月3日期間,透過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 (TW-Fido)登入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選擇「房屋稅線上查繳」,再選擇欲繳納房屋標的之「電子繳稅」選項,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只須選擇繳納方式 (如:信用卡、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進行繳稅,即完成繳稅動作。 該項網路繳稅服務24小時不打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除以便利超商Kiosk列印繳費單繳納及已申請紙本繳納證明者,稅務局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6. (臺中訊)先生是位單親父親,家中還有身心障礙小孩,最近接到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寄來輔導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節稅通知書,只要掃描單子上的QR Code就可辦理免徵牌照稅,對於經濟困難的爸爸而言,無疑是雪中送炭,直呼稅務局太貼心爸爸說妻子早逝,小孩在幾年前罹患肌肉萎縮症,為了照顧孩子及維持生計,就包水餃在網路上販售,再約定時間送貨,為了方便送貨,買一台中古小貨車,也可以方便載送孩子就醫,只是原本要負擔房屋租金費用、孩子的醫療費用,已經非常吃力,現在又有繳納牌照稅的壓力,還好,貼心的稅務局在他忙碌無法注意稅務訊息時,主動通知他符合牌照稅免稅資格,而且辦理的程序非常方便,只需掃描QR Code就可以簡單完成,實在太便民,省下來的稅金可以貼補家用,真是一大福音!

  7.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