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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正體. 工具.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簡稱 交強險 ,英語: Statut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 ,SALI) [1] 是 中國大陸 多部門因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實行推出的針對 機動車 的 車輛險種 ,於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於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簡稱《 交強險條例 》)的規定,「交強險」是由 保險公司 對被保險 機動車 發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第三者,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於 責任保險 的一種。

  2. 根據相關法規及保險 合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車險產品主要包括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和機動車商業保險後者又可細分為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三種主險以及若干附加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 交強險 ):所有機動車輛強制購買用於賠償 交通事故 中第三方的損失,不賠償本車及被保險人的損失; 機動車商業保險主險. 機動車損失保險 (簡稱 車損險 ):車輛損失保險是指機動車輛遭受 自然災害 或者 意外事故 等情形,符合 保險合同 規定的,對於造成車輛本身的損失, 保險公司 給予賠償。 對於車輛被 盜 搶 導致的損失,原先有單獨險種負責賠償,2020年9月15日起併入車損險;

  3. 根据相关法规及保险 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车险产品主要包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后者又可细分为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种主险以及若干附加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简称 交强险 ):所有机动车辆强制购买用于赔偿 交通事故 中第三方的损失,不赔偿本车及被保险人的损失; 机动车商业保险主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 (简称 车损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 自然灾害 或者 意外事故 等情形,符合 保险合同 规定的,对于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保险公司 给予赔偿。 对于车辆被 盗 抢 导致的损失,原先有单独险种负责赔偿,2020年9月15日起并入车损险;

  4. 臺灣正體. 工具. 臺北市 信義計畫區 一處50c.c.以下輕型(綠牌)、普通重型機車(白牌)的專用停車場. 傍晚下班尖峰臺北街頭的機車車潮。 臺灣人均機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一。 [1] [來源請求] 1949 年至 1959 年台灣機器腳踏車違章統計圖。 臺灣 的 機車 ,法定名稱為 機車 [2] ,同時也包含供肢障人士使用的 機動三輪車 [3] 。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條第六款制定,分為小型輕型機車(白底紅字 車牌 )、普通輕型機車(綠底白字車牌)、普通重型機車(白底黑字車牌)、大型重型機車(黃底黑字車牌、紅底白字車牌)、 身心障礙 人士專用機車共5種類型,其中身心障礙人士專用機車是指「車輪為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型式排列的普通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或大型重型機車」 [4] 。

  5. 評價.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柯蔡玉瓊 (1943年 — ),通稱 柯媽媽 ,台灣 臺南市 人,原本是平凡的 家庭主婦 ,由於她的長子柯重宇在車禍中喪命自己又遭受聯結車司機的冷嘲熱諷讓她企圖以立法來保障車禍受害者歷時八年後催生《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立法。 依據這項法案,除了作戰時期的軍用汽車,在中華民國法規定義內的所有汽車都必須強制投保,使得因汽車交通事故而受傷或死亡的受害者能獲得基本保障。 在法案通過後,她仍持續監督法案的相關經費與執行狀況。 經歷. 早年. 柯蔡玉瓊生於1943年,小學畢業後便從事縫補衣服、剖蚵等工作幫家中賺錢,在23歲時結婚,與丈夫生下三個孩子後,她便一邊作 家庭代工 、一邊拉拔三個孩子長大。 [1] 兒子車禍.

  6. 責任保險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臺灣正體. 責任保險 (liability insurance),或稱 第三者保險 (third-party insurance),通指承擔第三者損失的保險。 該損失係因受保人的行為而產生。 受損範圍通常包括人體受傷(bodily injury)及財物損失(property damage)。 有些責任保險也承擔第三者的個人傷害(personal injury)。 分類 : . 保險.

  7. 評價.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柯蔡玉瓊 (1943年 — ),通稱 柯媽媽 ,台灣 臺南市 人,原本是平凡的 家庭主婦 ,由於她的長子柯重宇在車禍中喪命自己又遭受聯結車司機的冷嘲熱諷讓她企圖以立法來保障車禍受害者歷時八年後催生《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立法。 依據這項法案,除了作戰時期的軍用汽車,在中華民國法規定義內的所有汽車都必須強制投保,使得因汽車交通事故而受傷或死亡的受害者能獲得基本保障。 在法案通過後,她仍持續監督法案的相關經費與執行狀況。 經歷 [ 編輯] 早年 [ 編輯] 柯蔡玉瓊生於1943年,小學畢業後便從事縫補衣服、剖蚵等工作幫家中賺錢,在23歲時結婚,與丈夫生下三個孩子後,她便一邊作 家庭代工 、一邊拉拔三個孩子長大。 [1] 兒子車禍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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