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簡稱《 港澳關係條例 》或《 港澳條例 》,是 中華民國政府 為規範香港與澳門主權移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 後,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 與香港、澳門間的各種往來而訂定的條例 [1] [2] ,於 香港回歸 前夕的1997年3月18日在 立法院 通過 [3] ,並於同年4月2日由時任 總統 李登輝 公布 [4] 。 同年6月,政府在相關說帖中表示,「該條例是基於大陸政策及港澳政策整體原則與務實的考量,在港澳仍能維持其自由經濟制度與自治地位之前提下,將港澳視為有別於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以規範「九七」後台、港、澳人民間往來事務及維護雙方人民的既有權益,並進而增進三者間之良性互動。 [5] 」 政治背景 [ 編輯] 參見: 台灣與香港關係 和 台灣與澳門關係.

  2.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香港稅收 可簡分為直接稅及間接稅。 香港 一直實行簡單 稅制 ,徵收稅種較少及主要為 直接稅 。 香港的利得稅稅務年度為需評稅公司的 財政年度 ,或一個 農曆 年 [1] ;政府的財政年度則為4月1日到翌年3月31日。 直接稅 [ 編輯] 以下稅項根據香港法例112章 稅務條例 徵收。 薪俸稅 是 納稅人 為在香港工作所賺取的入息所繳交的稅款。 政府會對薪俸稅納稅人提供各種免稅額,扣除免稅額後會按一個 累進 的徵稅率徵稅。 惟所徵收的薪俸稅款,不會超過按標準稅率(即未扣除免稅額的應課稅入息的某一個固定百分比)所徵收的稅款。 利得稅 是納稅人為在香港經營業務取得的利潤所繳交的稅款。

  3.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簡稱港澳關係條例《 港澳條例 》,是 中華民國政府 为規範香港與澳門主權移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 後,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 與香港、澳門間的各種往來而訂定的條例 [1] [2] ,於 香港回归 前夕的1997年3月18日在 立法院 通過 [3] ,並于同年4月2日由時任 總統 李登輝 公布 [4] 。 同年6月,政府在相关说帖中表示,“該條例是基於大陸政策及港澳政策整體原則與務實的考量,在港澳仍能維持其自由經濟制度與自治地位之前提下,將港澳視為有別於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以規範「九七」後台、港、澳人民間往來事務及維護雙方人民的既有權益,並進而增進三者間之良性互動。 [5] ” 政治背景.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 , 两岸分治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租稅協定 (英語: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又稱 徵稅協定 或 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是指跨國交易時,避免在兩個國家或地區被 雙重課稅 (英語:Double taxation) ,或是減少雙重課稅的額度。. 大多數的 已開發國家 會比 開發中國家 簽訂更多租稅協定 [1 ...

  6. 避稅港 (英語: tax haven ),有時也習慣性誤稱為 避稅天堂 [1] ,指針對特定實體或稅種的 稅率 很低甚至完全免徵稅款的國家或地區。 避稅港可能只有個別稅種較低,或者僅適用於特定分類的個人或商業機構。 個人要受益於避稅港的其中一個方法,就是遷徙到該地區,使法律上只需繳交稅項給免稅港政府。 另外,個人或商業機構也可以在避稅港,成立附屬機構或獨立的法律實體(即 公司 或普通法法制裏的 基金 ),資產移動到新公司後便可在套現獲利,從而繳交較低或者免除稅款。 不過,利用這種方法到底算是 避稅 還是 逃稅 ,難以一概而論。 這視乎相關國家或地區、還有相關的個人或機構的個別情況。

  7. 綜合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標準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 (公司) 課徵對象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及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境外營利事業。 [3] 營業稅. 法規全名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課稅對象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或進口貨物之收貨人。 [5] 加值型營業稅. 適用於大多企業。 稅額 = ( 銷售 - 購買 ) * 稅率. 現行稅率為 5%。 非加值型營業稅 (特種稅額) 稅額 = 銷售 * 稅率 . 適用於三類營業人: 金融、保險業: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加密貨幣、票券業及典當業。 特種飲食業: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酒家及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 小規模營業人。

  8. 政府有多種取得收入的方式,常見的有:通過提供 公共服務 收取費用,如 公立學校 的學費;通過 鑄幣 或 印鈔 取得收入;通過民眾的自願捐助(捐款給公立學校和 博物館 );通過收取 罰款 ;通過發行 國債 ;通過 沒收 私人財產;通過稅收。 稅收是政府或統治者取得收入最重要的方式。 在 經濟學 家看來,稅收是按照一定的規則非懲罰性地強制性地將資源從私人轉移到政府的方式。 雖然宏觀上稅收相當於「購買」了政府的服務和 福利 ,但微觀上稅收不是自願的交易,納稅人並不會因為納稅得到直接的好處,也不會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 在現代稅收系統中,稅以金錢的形式繳納。 徵稅和政府開銷 (政府支出)是現代國家政治和經濟事務的核心。

  1. 相關搜尋

    港澳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