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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0)日表示,「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 https://1922.gov.tw/ ,以下簡稱預約平臺)第15期規劃提供BNT疫苗及莫德納疫苗第一劑、BNT疫苗與莫德納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4週以上,以及AZ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8週以上對象第二劑接種,相關對象及期程說明如下: 一、符合資格對象為11月18日下午4時前已意願登記/混打意願登記之民眾,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BNT第一劑:12歲以上民眾 [即2009/11/25 (含)前出生]。 (二) BNT第二劑:10月28日 (含)前已接種BNT第一劑18歲以上民眾 [即2003/12/31 (含)前出生]。 (三) 莫德納第一劑:18歲以上民眾 [即2003/12/31 (含)前出生]。
-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2期提供BNT疫苗第一劑,以及莫德納與AZ疫苗第二劑接種,請民眾依兩階段接種 ...
AZ第二劑: (1) 7月30日 (含)前已接種AZ第一劑18歲以上民眾 ...
-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2期提供BNT疫苗第一劑,以及莫德納與AZ疫苗第二劑接種,請民眾依兩階段接種 ...
2021年12月4日 · ::: 目前已全面提供民眾COVID-19疫苗第一、二劑預約接種,請民眾利用「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或安排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等管道進行預約. Facebook Line 列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4)日表示,目前已全面提供民眾BNT疫苗、AZ疫苗、莫德納疫苗以及高端疫苗等四種COVID-19疫苗預約接種,為方便民眾接種疫苗,除「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https://1922.gov.tw/ ,以下簡稱預約平臺)外,指揮中心已開放各地方政府指定/安排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提供AZ、莫德納、BNT、高端共4種疫苗第一、二劑,及已接種第一劑AZ疫苗,第二劑混打BNT或莫德納疫苗之接種服務。
2021年9月11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公布,第9輪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預約資格,其中BNT疫苗第1劑對象為18至22歲、65歲以上、40歲以上第九類,且意願登記選擇BNT民眾;高端第2劑對象為9月28日(含)前符合第2劑接種間隔滿4週以上民眾。 陳時中提醒,民眾請於9月17日中午12時前至「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 」完成意願登記或修改開放。 第9輪預約時間從9月20日上午10時至9月22日中午12時為止。 第1劑BNT疫苗施打時間自9月25日至10月2日;第2劑高端疫苗開打則是在9月30日至10月2日。 (編輯:張芷瑄)1100911. #疫情指揮中心. #疫苗. #高端. #陳時中. BNT疫苗副作用為何? 誰不能施打?
2003年12月31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6)日表示,「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https://1922.gov.tw/ ,以下簡稱預約平臺)第16期規劃提供「BNT疫苗與莫德納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4週以上」,以及「AZ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8週以上」對象第二劑接種,相關對象及期程說明如下: 一、符合資格對象為11月25日中午12時前已意願登記 (含混打)民眾,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BNT第二劑:11月4日 (含)前已接種BNT第一劑18歲以上民眾 [即2003/12/31 (含)前出生]。 (二)莫德納第二劑:11月4日 (含)前已接種莫德納第一劑18歲以上民眾 [即2003/12/31 (含)前出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9)日表示,「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https://1922.gov.tw/ ,以下簡稱預約平臺)第13期規劃提供BNT疫苗與AZ疫苗第一劑,以及BNT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4週以上與AZ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10週以上對象第二劑接種,相關對象及期程說明如下: 一、符合資格對象,10月26日中午12時前已意願登記民眾,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BNT第一劑:12歲以上民眾 [即2009/11/5 (含)前出生]。 2.BNT第二劑:10月8日 (含)前已接種BNT第一劑18歲以上民眾 [即2003/12/31 (含)前出生]。 3.AZ第一劑:50歲以上民眾 [即1971/12/31 (含)前出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4)日表示,為方便民眾接種疫苗,除「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外,指揮中心已開放各地方政府指定/安排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提供AZ、莫德納、BNT、高端共4種疫苗第一、二劑,及已接種第一劑AZ疫苗,第二劑混打BNT或莫德納疫苗之接種服務。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0-12-04. 更新日期: 111-01-26.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