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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近期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明定外籍勞工期滿續聘或期滿轉聘時,若委託仲介機構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受託的外勞仲介機構得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用,金額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 勞動部說明,外籍勞工在臺工作3年期滿 ...
2023年11月13日 · 發展署說明,目前臺灣人力仲介公司依法可向移工收取的費用僅有「服務費」,而外勞仲介公司向移工收取「服務費」與非疫情期間相同,外勞仲介費規定(服務費)必須符合「有簽約」、「有服務事實」及「不得預先收取」等3項條件。
事業單位於108年2月21日提出外勞仲介申請,應檢附在申請日往前1年期間(107年2月21日到108年2月20日)內,且至少每3個月舉辦一次的相關文件,即107年2月21日到107年5月20日期間內所舉辦至少一次的勞資會議紀錄、107年5月21日到107年8月20日期間內所舉辦至少一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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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 · 勞動部 動力發展署今 (26) 日發佈新聞稿指出 外勞 期滿續聘或轉聘, 仲介 不得再額外收取仲介費。 勞動部指出, 就業服務法第52條已取消外籍勞工3年出國1日規定,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3年不必出國1日,得由原雇主續聘或新雇主接續聘僱。...
2018年10月24日 · 因此,每月仲介與外籍勞工之間的服務費,應由外籍勞工自行繳納給仲介公司,如雇主擅自從外籍勞工的薪水中扣除仲介服務費,也是違法的。 三、如何辦理直接聘僱?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全國聯合會2月26日上午在立法院與勞動部官員進行協調會,並提出具體服務事項及費用分析,主張期滿續聘得向移工收取1個月基本工資費用,外加每月300元海外急難協助費,雇主則建議為2個月基本工資及每年2000元服務費。 至於期滿轉換,則建議以2個月基本工資外加每月300元海外急難協助費向移工收取費用;雇主則為2.5個月基本工資外加每年2000元服務費。 全聯會理事長黃杲傑會後轉述此次訴求時提到,移工三年期滿,無論是由原雇主續聘或者轉換其他雇主,事實上仲介除了相關的基本文件外,都需要協助勞雇雙方協商,很多事項也很難界定是對雇主或移工的服務項目。
依各國駐臺辦事處文件驗証費規定,免費-新臺幣 雇主 仲介費 合計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1 個月薪資。 服務費 每一名勞工2,000/年,不得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