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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熀村(1912年—1991年),台灣 彰化縣 芳苑鄉崙腳村人 [1]。曾當選彰化縣議會第一至五屆議員 [2],之後被遴選擔任芳苑鄉農會總幹事十六年之久,任內推廣蘆筍種植,改善窮鄉農民收入。 參考 [編輯] ^

  2. 陳熀(1912年—1991年),台灣 彰化縣 芳苑鄉崙腳村人 [1]。曾當選彰化縣議會第一至五屆議員 [2],之後被遴選擔任芳苑鄉農會總幹事十六年之久,任內推廣蘆筍種植,改善窮鄉農民收入。 參考

    • 二林成名
    • 天道盟不倒會會長
    • 鄭明赫命案
    • 後續

    1990年左右,剛出獄的黃主旺想開賭場,卻處處不順利,直到找上二林聞人洪福島(俠哥)一起合股在芳苑埤腳開天九(黑粒)賭場,一開就是一二年。當年洪福島出手海派,經朋友介紹認識即將要走馬上任的二林分局長,因此賭場從沒被警察麻煩過。但當年二林另外一方洪絲條的武賭場在警察關切下被迫收起來,當年二林有風聲:「條哥賭場開不下去了,俠哥也差不多了。」但因為有上層關係洪福島與黃主旺的賭場還一直經營下去。 1993年2-3月某日的下午,洪福島的賭場外來了一台紅色的喜美轎車,開口就跟顧門的小弟說:「要找主旺。」小弟也沒透過無線電跟主旺那方確認就放行。當時賭場在二樓,那喜美轎車的人開車進去,走樓梯是三步併一步快速上去,到賭場裡面就拿槍出來搶劫,當天下午是賭場剛開場而已還是被搶四百多萬元。 搶完之後就迅速逃逸,當時...

    1993年9月22日,謝東松策劃黃主旺並聯合二林皇帝洪絲條的手下謝惠仁教唆6名手下開卡車衝撞天道盟不倒會會長謝通運(阿不倒)的座車,並帶了M16突擊步槍與烏茲衝鋒槍進行掃射致死兩人(開車門後連滾帶爬的逃跑),後又因利益糾紛黃主旺夥同前國大代表謝東松教唆8名手下槍擊時任太陽會會長吳桐潭及其手下,此後黃主旺在江湖道上名聲大開。

    1997年1月31日,因介入芳苑鄉農會選舉恩怨,黃主旺等六人持槍強押對手候選人林媽賞之黑道外甥鄭明赫(拉希),將其拘禁於芳苑鄉一處魚塭;隔日凌晨,加上先前黃因聽聞鄭曾揚言對其不利而起意殺鄭,而夥同四人欲將鄭明赫勒斃埋屍,惟鄭僅係昏厥而未死亡,後因黃主旺等人「埋屍」而喪命。 本案於2011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黃主旺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1年9月;犯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2015年6月5日執行死刑。

    2000年間,因買通管理員徐長慶跟守衛越離台中看守所,但只逃了14天就再度被捕。後來在多次訴訟與經10年審理,也曾經拿出600萬跟鄭明赫家屬和解,但和解書內容未提及家屬原諒,最終在2011年7月20日判處死刑確定。黃主旺知道會被判死刑,雖然恐懼,但也只能接受,但他還是懇求法官,放他一條生路。 2015年6月4日,因文化國小襲擊事件引起民怨,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羅瑩雪已確定黃主旺死刑執行令批准。隔天提非常上訴遭到駁回,隨即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槍決伏法。

  3. 芳苑鄉公所是芳苑鄉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鄉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縣政府及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芳苑鄉的自治監督機關為彰化縣政府。

  4. 鄉長由全體鄉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一次。芳苑鄉公所並置鄉政會議,為鄉政最高決策機構,在鄉長之下,設有6課3室等9個內部單位及2個附屬機關 [13]。 芳苑鄉民代表會是芳苑鄉的最高民意機關,代表芳苑鄉

  5. 聚落分南北兩區,北為頂廍、南為隙仔,大致以芳苑二排為分水嶺。 產業以農牧業為主,為一年二期農作或三期農作。 民風純樸,是典型的農村社區。

  6. 2024年5月28日 · 芳苑乡公所是芳苑乡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乡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县政府及中央机关委办事项,芳苑乡的自治监督机关为彰化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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