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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工作日
- 經戶籍地公所核定,符合資格者,每戶發給1至3萬元,由衛福部撥付並寄送核定通知,核定後約7個工作日入帳。 110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採線上或郵寄申請。
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5-205.html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計畫(已截止)- 臺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防疫關鍵決策網 - MO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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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 · Q3. 急難紓困金多久下來? 通報申請急難紓困後,24 小時內即會進行實地訪視。訪視結束核定申請後,24 小時內即會發放救助金 新臺幣 1~3 萬元。進行實地訪察時,若認定為急迫個案,會先發放新臺幣 5,000 元救助金應急。
1-3萬元,每戶以1次為限: (1) 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以下,核發3萬元。 (2) 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逾1倍但未達 1.5倍,核發2萬元。 (3) 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逾2倍,核發1萬元。 (4) 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三)110年新申請
困等中低收入邊緣戶,符合資格者發給急難紓困金1至3萬元, 以簡化作業、「主動撥款」為原則,使更多人可以獲得及時的協 助與紓困。
2020年5月7日 · 衛福部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審核時程原則以3天審查、5天核發,但考量目前受理初期,各地公所湧入大量申請民眾,基於公所人力,目前將以5天審查、7天核發為目標努力。 此外,衛福部報告也指出,會從寬認定「無法工作」,對於雖有工作,但因受疫情影響,收入減少,有家庭生活受困情形,也納入紓困。...
2021年7月2日 · 行政院紓困4.0補助從今(7)天開始開放各項補助新申請者線上申辦,對於「無各項社會保險」、「因疫情導致無薪或是收入減少」者,也有衛福部1-3萬元的補助可以請領,同樣是今天開始申請,資格條件、補助金核發標準,這裡一次看懂! 申請條件. 欲申請衛福部1-3萬元急難紓困金者,需要符合4項要件, 1. 原本有工作,因疫情請假、無法從事工作,或是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者。 2. 未加入軍、公、 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以 110年4月30日投保情況為依據) 3. 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4.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
2021年8月13日 · 勞動部11日加碼紓困,擴大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納入中高齡再就業者及7月全月薪資減損逾20%的勞工,可以直接領1萬元現金,申請時間將從今(13)日上午10時開始,延長至9月30日截止。 勞動部3.0放寬適用中高齡受雇勞工,以及7月份薪資受影響者。 (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勞動部針對先前所推出的「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措施,擴大將「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之中高齡再就業者」、以及「7月份薪資受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納入補貼對象。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進一步補充,前者約有5萬7000人符合資格,後者則約有20萬人受惠。
A4:一、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 (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如果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核發2萬元到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則核發1萬元。 二、若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如果死亡的人,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核發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核發1萬元。 Q5:若疫情持續時間長,申請的急難救助金不敷使用,可以再申請第2次嗎? A5:急難事由限最近3個月內發生者,同一事由以申請1次為限;但經救助後,真的生活仍然陷於困境,經訪視評估,的確有再救助的需要,最多可以再救助1次,這種例子一般不會太多。 Q6:如果我戶籍地在高雄,目前在台中工作,請問要去高雄還是台中的公所申請? A6:方便民眾就近申請,「急難紓困」專案可以直接向「居住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