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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 · 2021/02/04 22:1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新婚妻子蔣婕妤今(4日)透過臉書發文,再度砲轟Y女與監院彈劾案,文中闡述Y女「公然抹黑我老公『強拍』她私密影片」,並指控Y女「根本是親自掌鏡」;她揚言,包括涉及抹黑的媒體「我們全部都會提告」。 此外,蔣婕妤也提到,監察院報告所稱「丁允恭不斷騷擾Y女與其當時男友」,事實是Y女不斷以各種藉口跟丁允恭索討金錢,前後近50萬元;而Y女稱因為丁允恭糾纏導致其失業,事實上Y女曾親自傳訊給丁允恭,稱「翹班翹的厲害找不到工作」,蔣婕妤也附上丁與Y女當時的對話截圖。 蔣婕妤臉書全文: 給監察院監委紀XX、X週刊記者黃X、Y女的公開信:
2022年8月18日 · 丁允恭妻子蔣婕妤代提告。 (圖/TVBS)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日前被爆出,過去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多次於上班時間,在局長室辦公室內與一名女記者「Y小姐」發生性關係,遭懲戒法院認定「行為放蕩不檢」,判決將他撤職、停止任用兩年。 事後監察院認為判決中並未認定丁允恭涉犯「性騷擾」,因此具狀提出上訴。...
2022年10月28日 · 蔣婕妤也轉發丁允恭文章,並表示法律不是尋求正義的地方,今天很深刻的感受到了。 「對於我丈夫的追殺我疲憊不堪,但我永遠相信,不對,不需要相信,因為事實就是事實,我老公是清白的」。 蔣婕妤隨後也PO出數張婚紗照,並表示除了絕對的力挺老公做的任何決定,也學會一件事,比起摧殘自己的身體讓惡人得逞,「我選擇以幸福回擊」。...
2022年8月18日 · 丁允恭趕在民事訴訟2年提告期限屆滿前,由妻子蔣婕妤代為赴台北地院遞狀,就女記者偷拍丁睡覺照片,並提供給媒體爆料一事提起民事告訴;蔣女強調,女記者此舉已構成性騷擾,求償1元。 蔣女稍早受訪稱,丈夫丁允恭目前在民間公司上班,因此今天由她代為遞狀,而丈夫會提告是因為監察院認為先生在臉書上傳與女記者在餐廳的合照,構成性騷擾,但經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照片沒有性騷意味,監委紀惠容卻仍認為構成環境性騷擾決定上訴,導致他們夫妻兩年來不得安寧。 蔣女強調,女記者向週刊爆料時所提供的2張照片,1張是女記者與丁允恭都裸露身體的畫面,另1張則是丁允恭正在睡覺,因此,既然監院認為PO出餐廳的合照算性騷擾,那女記者所公布的照片也害丈夫必須辭掉工作,並引發網路霸凌,同樣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決定提告求償1元。
2022年8月18日 · 蔣婕妤18日在北院前受訪表示,丈夫丁允恭現在民間公司上班,所以由她代表遞狀,丁允恭之所以提告,是因為監察院指控丁在臉書PO出與女記者在餐廳合照,構成性騷擾,懲戒法院已經認定沒有性意味,監察委員紀惠容還是認為構成環境性騷擾而上訴,讓他們夫妻2年來不得安寧。...
2021年3月3日 · 蔣婕妤指出,監察院指控丁允恭婚後騷擾對方女子,但事實上是女子主動聯繫丁允恭,並提出金錢索取,前後將近新台幣50萬元。 甚至到2018年,對方還主動要求見丁,「到底是誰騷擾誰」,而監察院卻視而不見,選擇忽略。 蔣婕妤表示,監察院指丁允恭常常拍攝女子,但完全不是事實,因為相關影片中有對方親自掌鏡的影片,監察院只依女子筆錄認定,並未向丁求證。 他們夫婦到懲戒法院是希望法官能看到所有事實,還丁允恭清白。 蔣婕妤說,這件事明明就是2個人的感情糾紛,為何變成國家公權力介入,兩性關係中,「男性一定是加害者,女性一定是被害者嗎」。 丁允恭被控在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2次墮胎。
2021年3月3日 · 2021.03.03 10:52. 丁允恭. 蔣婕妤. Y女.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2014年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瞞著當時的未婚妻,與某女記者(Y女)交往,甚至在局長辦公室上演活春宮,大拍性愛影片;丁允恭婚後,仍與Y女藕斷絲連,被監察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提起彈劾。 懲戒法院今(3)日上午10點開庭審理,丁允恭在新婚嫩妻蔣婕妤陪同下出庭。 夫妻倆9點40分到司法院,甫下車就被媒體追問,丁允恭一概以「謝謝」回應,蔣婕妤則表示,稍後進行訪問。 待2人上到懲戒法院法庭報到後,蔣婕妤突然隻身現身,代夫發表聲明。 蔣婕妤代夫發聲明,呼籲社會停止追殺丁允恭。 圖:台視新聞.
2022年8月18日 · 丁允恭不滿Y女提供私密照給媒體,今天委由妻子蔣婕妤到台北地院提告,求償新台幣1元。 丁允恭被控在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2次墮胎。 丁允恭在兩人分手後,在臉書上傳自己與Y女合照,雖10分鐘後隨即下架,但已遭媒體截圖報導。 丁允恭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聯繫Y女。 監察院認為,丁允恭行為造成女子感受冒犯,已構成性騷擾,彈劾丁允恭,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定丁允恭行為放蕩不檢,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去年3月判決撤職、停止任用2年。 丁允恭不滿Y女提供週刊2人沒有穿衣服的床照,今天委由蔣婕妤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告,求償1元。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TVBS. 更新於 2022年08月18日04:02 • 發布於 2022年08月18日04:02 • 李昱菫. 丁允恭妻子蔣婕妤代提告。 (圖/TVBS)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日前被爆出,過去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多次於上班時間,在局長室辦公室內與一名女記者「Y小姐」發生性關係,遭懲戒法院認定「行為放蕩不檢」,判決將他撤職、停止任用兩年。 事後監察院認為判決中並未認定丁允恭涉犯「性騷擾」,因此具狀提出上訴。 對此,丁允恭妻子蔣婕妤認為「Y小姐」同樣也有公開她和丁的私密照,也是觸犯性騷擾,今(18)日特地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對「Y小姐」求償1元。 蔣婕妤表示因為丁允恭現在在民間公司上班,平日裡不方便請假,所以委由蔣婕妤來對「Y小姐」提出。
2021年3月3日 · 蔣婕妤指出,監察院指控丁允恭婚後騷擾對方女子,但事實上是女子主動聯繫丁允恭,並提出金錢索取,前後將近新台幣50萬元。 甚至到2018年,對方還主動要求見丁,「到底是誰騷擾誰」,而監察院卻視而不見,選擇忽略。 蔣婕妤表示,監察院指丁允恭常常拍攝女子,但完全不是事實,因為相關影片中有對方親自掌鏡的影片,監察院只依女子筆錄認定,並未向丁求證。 他們夫婦到懲戒法院是希望法官能看到所有事實,還丁允恭清白。 中央社報導,丁允恭被控在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 即便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2次墮胎。 監察院調查發現,民國106年2月間,Y女北上工作結識A男,並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承認在兩人分手後、106年2月27日在臉書上傳自己與Y女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