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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5月26日 ·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所以行政院長的職權就是管理整個國家的行政事務。 41年前,立法院同意孫運璿為行政院長。(維基共享) 現在,要當行政院長,只需要總統提名就好 但後來,在1997年時修憲,將行政院長的形成方式,改成「總統提名」就好。

  2. 2024年6月20日 · 國會擴權法案的覆議案即將在6月21日於立法院表決,然而覆議制度在台灣所給予立法委員的權力其實遠比其他國家還要來的大。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立院說明覆議案及備詢。(資料照)

  3. 2024年6月7日 · 行政院會昨(6)日針對國會擴權法案正式提出覆議案。 (資料照) 何謂三讀? 許多民眾在高中公民課本有學過草案要經三讀通過,再經總統公布,並於一定的期間,法案才會生效,不過三讀是哪三讀? 一讀指的是法案在立法院的審查通過之步驟。 提案後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 而二讀會依次進行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對於議案之深入討論、修正、重付審查、撤銷、撤回等,通過二讀之議案,於下次會議進行三讀。 最後的三讀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能為文字之修正。 經總統公布後,如果沒有指定特定施行日,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4. 2024年5月27日 · 為抗議國民黨、民眾黨強推國會擴權法案,24日在立法院外持續集結抗議民眾,參加群眾舉起各種創意標語來表達訴求。 (資料照) 第一種方式,是行政權歸屬於總統的國家,我習慣稱之為「嚴格權力分立制」的總統「否決權」與相對的「國會覆議權」,即如美國憲法第1條第7項規定:「經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的法案,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前,須呈送合眾國總統;總統如批准,便須簽署,如不批准,即應連同他的異議把它退還給原來提出該案的議院,該議院應將異議詳細記入議事記錄,然後進行復議。 倘若在復議之後,該議院議員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過該法案,該院即應將該法案連同異議書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樣予以復議,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該法案即成為法律。

  5. 2024年3月4日 · 莊宇森藍委翁曉玲在立法院稱質詢是「上對下」關係,行政院長陳建仁聞言兩度反問「質詢是上對下嗎」? 事後翁臉書被灌爆,批她「好大的官威」。

  6. 2019年9月22日 · 7 年前的今天,立法院進行我國史上第 2 次倒閣案的表決,然而開票結果,46票贊成,66票反對,倒閣以失敗告終,時任行政院院長陳冲保住職位。 針對行政院長不信任案未能通過的結果,當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中)隨即召開記者會,痛批「馬意」凌駕民意。 (資料照) 政府顧人怨,人民要院長下台. 這次不信任案的發動,是由民進黨黨團與台聯黨團所提出,針對當時的馬英九政府爆發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以及內政問題表達不滿,同時也批評馬總統以一人意志凌駕內閣之上,讓陳冲變成有責無權的「傀儡院長」,因而對陳冲提出不信任案,連老朋友親民黨也決定要投下贊成倒閣票。 這次投票的結果雖然以失敗告終,但是也發生了不少插曲,無黨籍立委顏清標誤投贊成不信任案,讓他在開票時連忙道歉,說自己蓋錯,事後也不停向陳冲說歹勢。

  7. 2024年6月26日 · 若能藉由院際調解機會,讓藍綠共同為憲政爭議找到出路,也有助於總統提升威望,讓朝野更為和諧,或許不待釋憲,就能先讓當前行政、立法僵局找到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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