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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趙小僑(1979年11月15日 — ),藝名小僑,原名趙虹喬,東吳大學會計學系畢業。 曾為 喬傑立 家族旗下女團 七朵花 的團長, 台灣 女演員 。 現為 北京風雷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旗下藝人 [ 1 ] 。

  2. 趙小僑 (1979年11月15日 — ),藝名 小僑 ,原名 趙虹喬 , 東吳大學 會計學系畢業。. 曾為 喬傑立 家族旗下女團 七朵花 的團長, 台灣 女演員 。. 現為 北京風雷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旗下藝人 [ 1] 。. 七朵花 的隊長,曾参與綜藝節目主持、戲劇《 王子變青蛙 ...

    • 背景
    • 事件曝光
    • 投案與被捕
    • 初期審理
    • 審判結果
    • 媒體爭議
    • 花燈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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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宗瑞(英文:Justin Lee;1985年2月6日—),原名李宗祐,臺灣元大金融控股董事李岳蒼兒子,2012年到2013年期間迷姦過三十幾個女子,並將其過程拍攝成影片在網路上流傳,最後被判入獄29年10個月。

    2011年7月底,一對姊妹報警指控李宗瑞性侵,警方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內勤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將李無保釋放。後來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涉嫌偷拍性愛光碟,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在查辦時傳拘不到李宗瑞,認定他逃匿,2012年8月1日發布通緝,李宗瑞逃匿失蹤逾20天。但其偷拍的影片也被有心人在網路瘋狂散布,原先只在臺灣、港澳、中國大陸流傳,隨即傳至日本、韓國,甚至東南亞、歐美等地區。

    2012年8月23日,由委託律師於下午約4時45分致電台北地檢署,表示李宗瑞今天將會投案,檢察官要求他獨自從彰化開車北上,並每30分鐘與檢察官電話聯繫,告知位置,他在晚間8時35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北檢,向法警室報到,隨即遭到逮捕,並召開偵查庭,9時20分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召開記者會作出進一步的說明,共計逃亡23天。 2012年8月23日下午4時,李宗瑞主動聯繫檢警表示願意投案,從南部開車北上,檢方為了確保他不會半路逃亡,每半個小時打一次電話給李宗瑞。李宗瑞供稱這段時間躲在南部,透過1名54歲女友人陳美蘭協助藏匿。 2012年8月23日,涉嫌藏匿李宗瑞的陳美蘭向台中警方自首並移送北檢複訊,查明她與李宗瑞的關係、藏匿李宗瑞的始末及是否有共犯共同藏匿等,並於8月24日凌晨2時40分,依藏匿人犯...

    2012年8月24日凌晨4時30分,法官認定李宗瑞有逃亡事實,但沒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不禁見,凌晨6時5分移送臺北看守所,編號2512。檢察官不服李宗瑞不禁見,提起抗告。同日晚間9時30分,高等法院裁定撤銷未禁見,李宗瑞禁見並禁止通信。

    2012年10月19日,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宗瑞涉及刑期7年以上的「加重妨害性自主」重罪,因此自10月2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2012年11月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李宗瑞、陳美蘭起訴。被告李宗瑞係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同條第2項之強制性交未遂、第222條第1項第4款之加重強制性交、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以及同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隱私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嫌,請對被告李宗瑞就加重強制性交之6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10年;對強制性交之12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年;對乘機性交之10罪,分...
    2012年11月7日,檢方將被控「性侵偷拍」案之嫌犯李宗瑞,移審台北地院,法官以其涉犯重罪、有「逃亡、勾串證人」之疑,裁定收押禁見3個月。
    2012年12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美蘭犯刑法第164條第1項藏匿人犯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未宣告緩刑。
    2013年7月9日,台北地方法院辯論終結,公訴檢察官認為,李宗瑞始終不認罪,迄今仍否認性侵,只承認部分偷拍事實,毫無悔意,當庭具體求刑30年。
    2012年8月14日,《自由時報》刊出由李宗瑞性愛光碟中翻攝的數張照片,並且具體描述被害女性及其被害情節。檢方傳喚副總編輯鄧蔚偉與記者陳慧貞,以妨害秘密罪進行偵辦。
    2012年8月20日,中天新聞台聲稱收到藝人吳亞馨簡訊,並將內容以獨家方式,在晚間時段播出。隨後約一小時,藝人吳亞馨刊出親筆聲明稿,否認中天新聞所登簡訊是由她所寫。因為刊登他人隱私,中天新聞可能構成妨害祕密與加重誹謗罪,如果簡訊不實,是由中天新聞假造,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但吳亞馨本人在事後未提出告訴。
    2012年8月26日,《中國時報》以頭版、三版,報導可從「卡提諾論壇」付費下載李宗瑞案流出的畫面,刊登多張疑似偷拍的不雅照,並以實習記者掛名。中時四位記者遭到傳訊後,台北地檢署以妨害秘密罪,將副總編輯楊憲村、陳賡堯、社會中心主任王健聖及撰稿記者陳鴻偉列為被告。《中國時報》認為是合法報導,主張新聞自由。至於就讀文化大學的陳姓實習記者,在未實際參與採訪與撰寫內容的狀況下,被掛名在報導上,中國時報...
    2012年10月1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中天新聞台在報導此案時,描述過於煽動露骨,裁罰新台幣30萬元。
    2013年6月17日,中國時報前副總編輯楊憲村、陳賡堯、社會中心主任王健聖及撰稿記者陳鴻偉等四人,台北地方法院以妨害秘密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中時記者委任律師上訴高等法院。11月27日,高等法院宣判,認定中時刊登偷拍照,讓被害人感到痛苦和擔憂,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章的「散布竊錄之非公開內容罪」,4人全部改判各3月徒刑,可易科新台幣9萬元罰金,並給予緩刑兩年,緩刑期間向公庫繳交新台幣10萬元。
    李宗瑞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服刑期間,與林宏義、吳世源、陳亮賓、鄭金城等四人一同學習製作花燈,該作品參加2022年臺北燈節社會大專組小型燈座獲得特優。
    李宗瑞的花燈作品「普羅民遮慶繁榮」在2024年臺北燈節拿到特優。
  3. 2024年8月10日 · 李宗瑞(英文:Justin Lee;1985年2月6日—),原名李宗祐,台湾元大金融控股董事李岳苍儿子,2012年到2013年期间迷奸过三十几个女子,并将其过程拍摄成影片在网络上流传,最后被判入狱29年10个月。

  4. 赵小侨(1979年11月15日 — ),艺名小侨,原名赵虹乔,东吴大学会计学系毕业。 曾为 乔杰立 家族旗下女团 七朵花 的团长, 台湾 女演员 。 现为 北京风雷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旗下艺人 [ 1 ] 。

  5. 王宇婕、周靂岑、邱麒霏、屈尹絜、陳喬恩、趙小僑、賴薇如 七朵花 (英文:7 Flowers,簡稱:7F),為 喬傑立娛樂 與 華策影視 (前身:星之國際娛樂)共同合作經營的 女子團體 ,原由 小喬 、 喬恩 、 小潔 、 薇如 、 饅頭 、 仔仔 、 宇婕 組成,隊長則由趙 ...

  6. 曾之喬 (1988年11月17日 — ), 臺灣 女演員、女歌手、主持人,暱稱 喬喬 ,出生於 臺北市 ,為 泰雅族 人。. 父親為學校主任,退休後為網球教練,母親是小學教師,2003年和 劉品言 以女子組合 Sweety 出道,至今單飛不解散,曾就讀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戲劇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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