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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順利進行,本人(本公司)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持相關身分證件證明,向 貴公 司洽辦,惟爾後有關該保險單權益之任何糾紛皆由本人(本公司)自負全部責 任,概與 貴公司無涉,另若因過戶致保險單權益移轉受讓所生之保費剩餘

  2. 第 1 頁 共 1 頁 華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傷害責任給付 105.08.24(105)華產企字第252號函備查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華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

  3.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因敵人侵略、外敵行為、戰爭或類似戰爭之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叛亂、內戰、軍事訓練或 演習或政府機關之徵用、充公、沒收、扣押或破壞所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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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瑞德信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金管會 財產保險代理人執業證書編號:LAP000835-001 客服專線:02-2577-8586 週一至週五 ...

  6. 一、本人(被保險人)同意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產物)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相關之健康檢查、醫療及病歷個人資料。 二、本人(被保險人、要保人)同意南山產物將本要保書上所載本人資料轉送產、壽險公會建立電腦系統連線,並同意產、壽險公會之會員公司查詢本人在該系統之資料以作為核保及理賠之參考,但各該公司仍應依其本身之核保或理賠標準決定是否承保或理賠,不得僅以前開資料作為承保或理賠之依據。 三、本人(被保險人、要保人)同意南山產物就本人之個人資料,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之範圍內,有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權利。 四、本人(被保險人、要保人)已知悉並明瞭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之受益人,申領保險金給付時須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7.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 !" #$% !$&'()'*+,'-)'.+%/0 12345 !"6 0'7)'.+&89:;<=> ?@+A;<BC .,345D . E F7G H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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