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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1年7月15日 · 1949年7月13日,約8300名自山東輾轉遷徙到澎湖的流亡師生,原本期待能在台復學,但因澎湖地區駐軍缺兵,被軍方強迫徵召入伍從軍。 帶領師生逃難的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和分校校長鄒鑑,向澎湖防衛司令官李振清,及所屬39師師長韓鳳儀據理力爭無效。 最後軍方採取暴力手段,不但開槍威嚇,甚至刺傷學生。 師生只好被迫接受軍方安排。 但張敏之仍不放棄為被迫從軍學生爭取復學的計畫,頻繁地以書信與外界聯繫,向在台的山東同鄉求援,並斥責軍方惡行。 在這樣的背景下,又碰上軍方人事傾軋風波,彼時羅織匪諜案是打擊異己最有力的工具。 張敏之等人成了這場惡鬥的犧牲品。 張敏之、鄒鑑及多名學生,被誣指為中共潛台地下工作人員,送至台北嚴刑拷打。 張敏之、鄒鑑與其他五人於1949年12月11日在台北馬場町遭槍決。

  2. 2010年6月25日 · 1998年,一位代表家屬提出控訴的律師在自己的辦公室內遭到謀殺。 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也數次接到恐嚇,要求終止審判。 人權團體與受害者家屬都對本次判決感到欣慰,代表家屬的律師表示,這個關鍵判決證明了「民主不是用刑求、強迫失蹤與謀殺來保衛的」。 被告律師則大呼司法不公,表示一定會繼續上訴。 不過哥國總統聞訊後卻感到悲痛:「這個軍人只是試著完成他的責任。 但他被判刑的同時,卻沒有任何游擊隊員也被關進牢裡」。 當年攻擊司法大廈的游擊隊員幾乎都遭擊斃,M19也已在1990年解散。 官方曾對其成員發佈特赦令,許多人後來也都在政壇取得一席之地。 Share this entry.

  3. 2008年9月25日 · 所以白色恐怖入門,本書值得推薦。 本文重點不在書評,而是藉這本書來探討白色恐怖對人性的殘害。 這本書最少呈現三個面向:一是執政當局對左派份子楊蔚的迫害,二是楊蔚對同志陳映真等人的出賣,三是楊蔚對妻子季季的傷害。 楊蔚同時是受害者與加害者,特務加給他的恐怖,他也加給他的親友和同志。 在那個不仁的時代,恐怖和驚懼像癌細胞增生蔓延,這場悲劇從一九五 年的一場政治案開始,要到二 四年,楊蔚客死印尼才結束。 楊蔚,青島人,一九二七年左右生。 抗戰時離鄉背井,冒九死一生的危險,從青島輾轉流亡到大後方。 一九四六年入甘肅國立五中;隔年返鄉,考入青年軍二 八師,此後兩、三年在軍中服役。

  4. 2016年12月8日 · 大三那年(1971)因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被逮捕、遭受3個星期的酷刑刑求;後來案件不成立,他又被羅織「參與小學副校長在馬來西亞的共產黨組織」之罪名被判入獄,在綠島監獄待了12年。 後來,美新處爆炸案被定為懸案,小學副校長當然也不是共產黨員 —— 他只是剛好來到這個動盪的國度求學,卻被捲入那個時代的白色恐怖,被設計入獄、被關押、被灌辣椒水、指甲被針刺⋯⋯那些無辜受苦的每時每刻,他都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會被抓? 然而,卅年過去了,陳欽生對於真相的渴求已然變成奢望 —— 所有刑求期間的文件紀錄,均已消失不見。 被捕的那年,台灣剛退出聯合國,美援中斷,台馬斷交 —— 他懷疑這些國際因素都是自己落難的原因。 「否則我只是一個學生,什麼都沒有,他們為什麼要抓我?

  5. 2021年7月9日 · 在動員戡亂時期,中華民國雖然宣稱是憲政民主國家,但實際上的運作,卻用諸多例外規定,逸脫憲法的規範,舉如「無限期連任」等現象,根本上不符合憲政民主理論的樣態。 Share this entry. https://taiwantrc.org/wp-content/uploads/2021/04/new-logo-2.png 0 0 yuan https://taiwantrc.org/wp-content/uploads/2021/04/new-logo-2.png yuan2021-07-09 13:21:032021-07-09 13:21:34歷史上的今天──《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實施.

  6. 2009年4月7日 · 2009年4月7日. 資料來源:中央社2009/4/6報導. 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今天率領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團體前往監察院,指政府當年依無效的戒嚴令侵害部分人士人身自由,但司法院大法官卻不受理釋憲,要求監察院彈劾大法官。 謝聰敏及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團體約 100餘人下午齊聚監察院,手舉「全民監督大法官」等標語,要求監察院彈劾大法官。 謝聰敏表示,據國史館編纂的「從戒嚴到解嚴」一書,得知1949年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的台灣戒嚴令,因當時的代總統李宗仁逃避國外,未依法按級呈報總統,再由總統提交立法院追認,因此,依法無效。

  7. 2007年10月25日 · 這個委員會在二 四年成立,是南韓政府揭發外界長期懷疑過去數任軍事獨裁者利用情報機構壓制甚至迫害異議人士並達成政治目的不公過往的努力之一。 該委員會並在報告中說:「有具體的證據顯示,當時執行的這項行動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是一次刺殺行動。 美政府干預 金保住一命. 報 告中認定,一九七三年八月發生在日本東京一家飯店的金大中遭綁架事件,是當時南韓中央情報局(國家情報院的前身)進行的一次組織犯罪行為。 南韓原中央情報 局特工一九七三年八月八日從日本東京一家飯店綁走金大中,金大中當時原定數日後在日本成立推動南韓民主化的南韓團體的聯合組織。 金大中遭綁架後被帶到大阪的一條船上,即將被丟到海裡,在千鈞一髮之際,美國政府出面干預,戲劇性地救回金大中一命。 他之後被帶回首爾,並被軟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