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5年4月4日 · 陳嘉君指出檔案局將本案檢舉人等關鍵資料遮蓋是刻意要抹去歷史真相但當她進一步追問檔案局時卻被以個資法反駁說明檔案涉及其他被告或關係人隱私因此要抽離或遮掩處理。 「只知道名字卻不知道是誰告密? 」她批評,「立可白後的真相若無法揭露這對解讀檔案毫無幫助。...

    • 國家檔案開放與基本人權之衡平?
    • 國家檔案以開放最大化為核心?
    • 主動公開國家檔案全文影像?
    • 積極推動政治檔案條例之立法,以取得更大幅的法律授權?
    • 全數白色恐怖時期檔案皆為「政治檔案」無法分類
    • 誰來判讀何者為「政治檔案」?何者非?要判讀多久?
    • 政治檔案法說是為了保護受害者的隱私,這足以暴露提案者與支持者對那個時代的無知
    • 對檔案局的再回應

    林秋燕是法官嗎?是大法官嗎?有人因國家檔案開放導致基本人權之損害了嗎?提出了釋憲案了嗎? 她的職掌不過就是依法促進「國家檔案開放」,沒有任何法條給她權力叫她:「依檔案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等規定進行開放應用之准駁」國家檔案既為國家歷史記憶,承載「鑑往知來」的功能(2018/11/1陳美伶說),當然排除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應用,蓋個資法於解嚴後1995年立法,其宗旨是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不是作為對戒嚴時期所形成之機關檔案,後被判定為國家檔案之歷史資料的規範,若真要如大局長林秋燕所言,我們國家應該宣告禁止歷史研究,因為沒有任何歷史研究,可以不涉及「個人資料」而可能進行的。這是史學的基礎,除非你研究的是動物的歷史。 她完全沒有權力依據自己的判斷、好惡在檔案法和個資法之間當個法官...

    只能說完全就是一句卡夫卡式的官僚口號。開放就是開放,「極大化」就是沒有開放。因為他遮住的就是最重要的人事時地物的「關鍵」。 一份國家檔案,就必須是完整的一份,才是檔案。遮掩了任何一部份對一個歷史學者都是「不像樣」的檔案。一個檔案局長哪裡能知道一個敏銳的歷史學者或者一個充滿想像力的小說家能在一份完整的檔案能看到什麼?你們以為沒有意義的個人資料: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地址、私人文書、病歷、紙條等等,都是歷史研究和文學上多麼重要的一塊拼圖、一種溫度、一縷細節!沒有這些怎麼知道活過一個怎樣的人?死了一個怎樣的人?這檔案裡的每一個人,都是一個人啊,少了這些資料,誰也認不出誰是誰。 這些被命令要永久要保存的「歷史檔案」不就是要喚起我們的記憶,防止我們遺忘的嗎?給我們全部,一塊都不能少。 另外,據我在立法...

    我們曾經在2003年那一次花了十幾萬新台幣申請複製施明德相關檔案,結果在漫長近一年的等待之後,興奮地開車去檔案局載回幾十箱廢紙,堆得跟比人還高的歷史垃圾。取回的國家檔案裡到處充斥著立可白,至今他們遮住的是什麼,還很難完全弄明白?我之後得花上多少年跟他們來來去去地橫衝直撞,才弄懂了他們遮了什麼,就是我剛剛說的那一大堆,檢舉人......等等。這一點都不好玩好嗎。施明德被折騰到今天已經快八十歲了,我們在跟時間賽跑好嗎。你們能理解嗎?有時候人死了,真相也就死了。 主動公開的若是一堆歷史垃圾,有何意義?根本浪費公帑。藍綠政府在追求歷史真相手法上多麼地一致啊!就是開放一堆歷史垃圾,就是塗上立可白,讓我們越看不懂越好。 國民黨政府就算了,總是讓人可以理解馬英九那種不弒父的兩難..... 但對民進黨政府呢...

    這是最可恥的一招,也是一句廢話。「政治檔案法」根本還沒誕生,總統也尚未公告,妳就乖乖地依現行「檔案法」辦事吧!否則就是濫權瀆職,因為你明知「沒有法律授權」妳。你竟然敢用沒有完成立法的「政治檔案法草案」來作為妳准駁的依據!妳真的太濫權、擴權啦! 極權統治最大的特徵,就是以「恐怖」最為其統治基礎。 「極權主義是一個毫無法紀的管理形式,權力只歸屬於一個人。一方面是濫用權力,不受法律節制,屈從於統治者的利益,敵視被統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恐懼作為行動原則,統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統治者──這些在我們全部的傳統中都是暴政的標誌。」二十世紀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這麼說。台灣社會歷經人類政治史上執行最「長久」的戒嚴令,正是所謂「極權主義」統治的沃土,我們稱之為「白色恐怖」,這一道既深且久的傷痕對台灣人的心靈...

    檔案是什麼?就是政治運作的紀錄。凡是檔案都是「政治檔案」,舉世皆然。戒嚴時期兩蔣獨裁恐怖統治,如上述是濫用權力,不受法律節制的統治型態,政治的運作全面性地觸及各個公、私領域、經濟、教育、新聞、社會、工商會社、宗教等等面向,正是其本質。監控與政治迫害根本不限於受審判的案件或受刑的人犯而已。以現今法治社會的分類習慣,去想像或思考恐怖統治時期的做法,有所謂「政治案件」歸類?怎麼可能?顯而易見,當時的政治迫害會使用各類名目(連貪污犯也有),出獄之後的繼續監管(在商業或宗教體系中監管起來),也不見得在今天所稱呼的「政治案件相關檔案」之中。 試圖在開放之前先行分類恐怖時期的歷史檔案,將鑄成歷史研究的缺憾,並形成無法彌補的遺漏與損失。這經常是不理解特殊歷史時期本質的人的誤判。 台灣戒嚴時期不若東德共產極權...

    剛剛說了,我們都是白色恐怖的後裔,我們有一個特質叫做「信任薄弱」,強人倒了威權不在,誰?是誰能服眾,能秉公,能在最後做出完整的判讀?誰具備這樣的能力?誰規範判讀的標準?想一想這樣龐大的白色恐怖國家檔案都尚未開放過,我們國家哪裡來的「白色恐怖歷史專家」呢?這是關於台灣的一片剛剛出土的「歷史田野」,都尚未開墾呢?如果到最後這樣的判讀若不被接受呢?比如政治犯施明德先生就無法接受,因為他已見識過太多所謂歷史學者的無知。這也難免,在那麼漫長的恐怖統治之下,如何培育出什麼歷史這是本質上的問題。 另外是技術上的問題,這些支持另立「政治檔案法」的人士,是否意識到歷經1945年到1987年解嚴,共四十多年的國家檔案是多麼龐大的數量,要耗費多少人力多少年才能判讀完,然後不用再檢查一遍覆判嗎?因此,我們心裡其實明...

    在那個時代受害者與加害者經常不是一刀切的。常常受害者會變成加害者,加害者也會轉變成受害者,而這正是其恐怖之處。在政治犯施明正的小說《喝尿者》和施明德的回憶錄《能夠看到明天的太陽》都指名道姓地說出了這樣的事實。 那麼誰是該受害者?誰是線民?到底誰是誰? 受害者後來成了線民怎麼辦?(比如很多出獄政治犯) 加害者又變成受害者怎麼辦?(比如陳儀、軍法局長包啟黃) 線民變成民主時代的重要人物又如何?(比如華勒沙、謝長廷、馬英九) 政治犯靠出賣同志爭取活路,同時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怎麼辦?(比如王幸男) 以為是同案的好友,結果是檢舉人怎麼辦?(比如韓若春的同案周祖榮) 這是我作為歷史研究者真實的疑惑。所以事到如今,我知道唯有國家檔案全面開放,才能對得起受難的全體,也才能讓人在歷史裡獲得真相與救贖。 最後,...

    林秋燕局長違法擴權,任意塗去檔案資料,選擇性提供自己好惡或受指示的資料,竟還敢欺騙社會大眾「歡迎各界多加利用」。這,只能騙騙無知大眾而已。 許信良主席、台獨聯盟主席張燦鍙也曾經申請並和施明德先生一起去擋案局半天,他們都想看看當年國民黨派了多少臥底潛伏海外台獨聯盟中?結果這些資料檔案局全不提供或被加上立可白,比我們基本會從別處取得的還少得多!少的部分都是被擋案局刻意抽離的。這兩位主席也只能倖倖然搖搖離去。 「促轉會」如果做不到令檔案局資料全面依現行「擋案法」:即使是「絕對機密資料屆滿三十年應全面開放」,取信國人及歷史,「促轉會」只能繼續讓國人譏笑為「東廠」、打手。蔡政府也會被歷史判定和扁馬一樣只會用握有國家及檔案局中的資料對付政敵,沒有誠意推動轉型正義。 國家檔案如果只有掌權者可以完全掌握,人...

  2. 2021年10月23日 · 陳嘉君提供試想你當記者七八幾年後有一天你的大學同學來看你吃飯喝酒敘舊突然一陣詭異的安靜後他對你袒露他負責監視你很久了他認為是因為教官說你太優秀文章寫太好教官說要他要看著你也是為你好……他很對不起你:「因為花時間跟你相處越來越喜歡你欣賞你常常想要是能真心與你做朋友多好一邊欣賞一個人又一邊監視他是很痛苦的。...

  3. 2019年5月29日 · 作者指出,國安局揭露了水扁總統於2003年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批示美麗島事件、林義雄滅門血案和文成命案的國家檔案「永久保密」,而 ...

  4. 2019年5月23日 · 2019-05-23 07:00. 人氣. 面對白色恐怖歷史,我們有千千萬萬個問題要問,但,為何民進黨執政後,如此害怕人民知道真相? 只會有一種答案吧! 那就是:總統們都在保護「自己人」! (資料照蔡親傑攝) 解嚴三十二年了,對我這樣一個歷史研究者而言,三十二這個數字的意義是什麼?...

  5. 2017年3月30日 · 2017-03-30 09:51. 人氣. 贊助本文.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昨29日上午11時至檔案局調閱美麗島事件相關檔案懷疑他的自白書遭到偽造。 (資料照陳明仁攝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與妻子陳嘉君台南市前市長張燦鍙29日上午11時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調閱美麗島事件相關檔案。...

  6. 2021年10月30日 · 2021-10-30 12:11. 人氣. 贊助本文. 時尚風格在府中 新北·構時尚帶你體驗永續新格調 ft.肉比頭. 更多新聞.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妻子陳嘉君見圖30日爆料國史館館長陳儀深在美麗島時期是國民黨極右派政論月刊疾風的核心成員。 (資料照蔡親傑攝)...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