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顏姓女子去年2月25日中午,短短10多秒開車行經台中市區兩處路口,卻在左轉車道直行,被後方汽車駕駛拍攝違規過程,這位檢舉達人還把顏女違規過程,分成兩段影片寄給警察,警察也對顏女開兩張「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罰單,各處600元罰鍰,顏女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連續開罰2次,裁罰過當而違反比例原則,判決撤銷第二張罰單。判決書指出,顏女上述日期的中午12時31分19秒至23 ...
自由時報電子報
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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