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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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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23日 · 2024年5月23日. 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場內朝野激烈對抗場外公民團體發起集結抗議最終仍二讀表決通過藐視國會罰則國會調查權強化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等重大爭議條文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尚未處理也讓場內外關注二讀通過的藐視國會罪內容和影響,《品觀點整理簡易懶人包一次看更多品觀點報導. 民進黨又雙標!...

  3. 2024年5月21日 · 藐視國會罪行政罰鍰21日立法院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藐視國會相關內容。 28日通過三讀。 明定除規範質詢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且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 除國防外交等有立即危害或應秘密事項或經主席同意的秘密內容外不能拒絕答復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被質詢人未經立法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被質詢人若違反上述3項內容,且在主席制止後仍未改正,除可處以罰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外,若陳述虛偽內容也可追訴刑事責任。 刑責部分則待《刑法》第5章之1「藐視國會罪」及第140-1條、第140-2條等條文新增草案通過。 人事同意權擴大.

  4. 6 天前 ·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進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表決大戰最後階段備受爭議的藐視國會罪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三讀條文明定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和虛偽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違者最重可處20萬元罰鍰並移送監察院彈劾以及依法追訴刑事責任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明定針對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三讀條文也明定,被質詢者違反上述規定,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5. 2024年5月7日 · 21. 2024年大選期間藍白已經主張進行國會改革」。 自今年3月國民黨提案擴大國會聽證調查權增設藐視國會罪以來台灣政壇與輿論更就此展開激烈辯論除藍綠白三黨的對峙外此波立法爭議也從台灣社會延燒到歐洲商會藐視國會罪法案最快將在5月17日於院會表決其是否通過民眾黨又將如何投票引發高度關注。 藐視國會罪是什麼? 國會改革法案是一系列包含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閱及調查權、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藐視國會罪、偽證罪、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國會資通安全、完備黨團協商制度規範的統稱,涉及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及議事規則的修正。 隨著2月新國會就任,各黨接連提出國會改革主張。

  6. 2024年5月27日 · 立院擬修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天表示檢察官不大可能看錄影就有辦法判斷基於對國會的尊重會讓國會先做決定掌握到某些證據後將來可能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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