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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7日 · 期指即是指數期貨是期貨產品的一種無論看好或看淡都可以參與。 以恒指期貨(恒指期指)為例,買賣雙方須訂立合約,在合約到期日內(例如五月底或六月底為止),以某個現價指數點(例如恒生指數30,000點)買賣,看好的投資者買入期指合約 ...

  2. 2022年11月28日 · 公式如下: RSV = (Cn – Ln) / (Hn – Ln) x 100% n: 觀察的交易日數 (一般以 9 日為基準) Cn: 第n日的收市價. Hn和Ln: 分別是過去n日內的最高價及最低價. 與相對強弱指數比較異同. 若RSV介乎20%至80%,反映分析時股價處於正常擺動範圍內,對後市走勢沒有啟示性。 當RSV小於20%,反映分析時股價處於「超賣」狀態,理解為股價將要見底,視為買入訊號。 至於當RSV大於80%,反映分析時股價處於「超買」狀態,理解為股價將要見頂,視為賣出訊號。 不過單純應用RSV而不是全面地運用KDJ,會面對與相對強弱指數(RSI)同樣問題,就是存在過早作出操作結論可能。 雖然上述RSV小於20%視為買入訊號,而前提是看股價將要見底。

  3. 2024年3月12日 · 1. 香港期貨比特幣 ETF 監管政策. 2022 年 10 月 31 香港政府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為在香港發展具有活力的虛擬資產行業和生態系統而訂定的政策立場和方針同時香港證監會發布關於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通函考慮授權主要通過期貨合約在香港公開發售的交易所買賣基金的ETF規定。 2023 年 12 月 22 日發布的《有關證監會認可基金投資虛擬資產的通函》取代並更新了《有關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的通函》,文件中具體明確了,虛擬資產佔比超過 10% 的公募基金產品,在管理公司、投資虛擬資產代幣、對虛擬資產認購和贖回、投資策略、資金託管、現貨虛擬資產估值以及服務供應商等方面的相關要求。 1.1 召集發行的條件.

  4. 2022年7月28日 · 財經快訊. 港交所修訂股票期貨及期貨持倉限額制 將轉為5級制. 撰文:張偉倫. 出版: 2022-07-28 22:47 更新:2022-07-28 22:47. 香港交易所0388今天28日就修訂個股股票期權及期貨持倉限額機制及小型恒指及小型恒生國企指數衍生產品合約的額外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規定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 香港交易所指出共收到22份來自廣泛界別的回應意見。 仔細考慮回應人士的意見後,香港交易所決定採納修訂股票期權及期貨持倉限額模式,及取消旗艦小型合約的額外持倉限額的建議;而旗艦小型合約的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規定在現階段則不會根據建議作出修改。

  5. 2022年1月6日 · 財經快訊. 港交所﹕今年4月復活節假期前 正式實施衍生產品假期交易. 撰文:張偉倫. 出版: 2022-01-06 21:33 更新:2022-01-06 21:33. 香港交易所0388今天6日公布有關香港公眾假期的非港元計價期貨及期權交易及結算服的最終營運安排諮詢文件共接獲55份來自市場參與者回應市場支持在香港推行衍生產品假期交易及相關營運安排建議。 港交所決定落實諮詢文件內的各項建議,在市場準備就緒及獲監管機構批准後,並擬定於2022年4月復活節假期前正式實施衍生產品假期交易。

  6. 2021年11月9日 · 經濟. 財經快訊. 港交所就非港元計價期貨及期權產品 於公眾假期交易進行諮詢. 撰文:黃文琪. 出版: 2021-11-09 17:46 更新:2021-11-10 09:42. 港交所0388公布將推出香港公眾假期新年除外的非港元計價期貨及期權交易及結算服務並認為有助維持香港作為領先亞洲的衍生產品交易市場的競爭力港交所今日9日刊發諮詢文件就有關建議營運安排徵詢市場意見。 視乎收到的市場意見及待取得監管批准後,港交所希望於2022年4月推出衍生產品假期交易,並計劃於2022年第一季進行準備測試或市場演習。 提交回應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6日。 根據建議,交易所參與者可選擇是否參與衍生產品假期交易,而交易所參與者會分類為假期交易參與者或非假期交易參與者。

  7. 2022年11月22日 · 證監會建議修改股票期權及期貨合約持倉限制. 撰文:張偉倫. 出版: 2022-11-22 19:53 更新:2022-11-22 19:53. 2. 證監會就對持倉限額制度作出的修訂建議同時發表諮詢總結和展開進一步諮詢。 證監會指出經考慮市場對於是次諮詢的意見後,作出總結,決定因應香港衍生工具市場的近期發展而落實某些建議,使持倉限額制度得以更加切合監管政策及目標。 有關建議包括擴大指明合約的名單,以及為結算所參與者引入超逾上限持倉量許可制度。 證監會現正就關於持倉限額和申報規定對基金的應用的額外修訂展開進一步諮詢,並同時建議修改對股票期權和股票期貨合約的法定持倉限額,以及移除小型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合約的額外持倉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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