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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震度分級臺灣 使用的 地震震度 分級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制定,以地動 加速度 與地動速度來區分分為0級1級2級3級4級5弱5強6弱6強、 7級 ,共10個等級。 歷史. 臺灣的地震觀測始於 日治時期 ,2000年8月之前的震度分級是沿用日本1936至1948年所使用的 震度分級 ,將震度分成0級至6級,共7個等級,震度6級為地動加速度在250 gal 以上。 [1] 1999年 921大地震 時中央氣象局曾記錄到地動加速度超過980gal的資料,由於測得震度6級的地區廣闊,不利於受災情況之研判,中央氣象局在2000年8月公告增加一個震度分級,以地動加速度400gal作為震度6級的上限,400gal以上定為震度7級。 [2]

  2. 2024年4月3日 · 受傷:1,155人. 失蹤:3人 (新加坡籍2、德國籍1) [21] [22] 2024年花蓮地震 發生於當地時間4月3日上午7時58分09秒 [23] , 震央 位於 台灣 花蓮縣 壽豐鄉,芮氏規模達到 ML 7.2, 震源深度 為22.5公里,並在 花蓮縣 秀林鄉 和平村觀測到 中央氣象署地震分級 中最大 震度 ...

  3.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中文簡稱 氣象署 或 中央氣象署 ,英文簡稱 CWA )是 中華民國政府 的 地球科學 專責機構,負責 氣象 、 氣候 、 海象 、 地震 、 天文 等項目之觀測及預報業務,除了向公眾發布 氣象預報 、 海象預報 (英语:Marine weather forecasting) 與地震測報之外,也是災害性天氣預報( 颱風 警報、 豪雨 特報、 強風 特報、 低溫 特報等)發布、以及 中華民國 《 氣象法 》規定之氣象業務辦理機關。 沿革. 1941年7月1日, 國民政府 在 重慶 成立「 中央氣象局 」,直屬於 行政院 [1] ,管轄全國的氣象、 地震 觀測業務,並接受 內政部 委託編制 國民曆 。 1945年, 抗戰 勝利,中央氣象局遷往 南京 ,改隸 教育部 [1] 。

  4. 3 天前 · 921大地震 ,又稱為 集集大地震 ,是指1999年9月21日凌晨1點47分15.9秒發生在 臺灣 中部山區的 逆斷層 型 地震 ,總共持續大約102秒,期間臺灣全島都感受到明顯搖晃。 震央 位於北緯23.85度、東經120.82度,位於 南投縣 集集鎮 境內, 震源 深度為8公里 [1] , 芮氏規模 為7.3( 美國地質調查局 測得 地震矩規模 為7.6-7.7)。 這場地震肇因於 車籠埔斷層 的錯動,並且在地表造成長達85公里的破裂帶 [9] ,另外也有學者認為是由車籠埔斷層以及 大茅埔-雙冬斷層 2條活動斷層同時再次活動所引起 [10] 。

  5.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中華民國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一等附屬 氣象 測報機構,為 臺灣 的官方 地震 測報機構。 組織. 單位沿革. 臺灣總督府臺北測候所於1897年12月19日裝設第一部格雷-米爾恩型 (Gray-Milne)地震儀,開啟了臺灣地震記錄科學化的時代,1938年臺北觀測所升格為臺灣總督府氣象臺,地震、地動及火山之觀測、調查、報告與研究等屬業務課之部分職掌,1945年二戰結束,同年11月1日成立臺灣省氣象局接管臺灣總督府氣象臺,原地震觀測業務由隸屬觀測科之地震股延續辦理。 1971年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恢復建制,承接臺灣省氣象局並予改制,地震觀測業務由測政組下之地球物理科繼續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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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震度分級 臺灣 使用的 地震震度 分級,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制定以地動 加速度 與地動速度來區分分為0級1級2級3級4級5弱5強6弱6強7級共10個等級。.

  8.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 中華民國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一等附屬 氣象 測報機構,為 臺灣 的官方 地震 測報機構。 組織 [ 編輯] 單位沿革 [ 編輯] 臺灣總督府臺北測候所於1897年12月19日裝設第一部格雷-米爾恩型 (Gray-Milne)地震儀,開啟了臺灣地震記錄科學化的時代,1938年臺北觀測所升格為臺灣總督府氣象臺,地震、地動及火山之觀測、調查、報告與研究等屬業務課之部分職掌,1945年二戰結束,同年11月1日成立臺灣省氣象局接管臺灣總督府氣象臺,原地震觀測業務由隸屬觀測科之地震股延續辦理。 1971年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恢復建制,承接臺灣省氣象局並予改制,地震觀測業務由測政組下之地球物理科繼續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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