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其他人也問了
如何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如何申請電子發票?
營業人未將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使用於整合服務平台會發生什麼?
如何暫停或停用發票字軌?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頁面不存在 (Page Unavailable) 很抱歉,您所輸入的資料或搜尋的頁面無法顯示,原因可能有: 1. 您所搜尋的頁面已不存在或已被移除,煩請至網站地圖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2. 您使用的URL為錯誤的連結,煩請至入口網首頁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3. 您所輸入的資料不符合網頁規定。 4. 伺服器現在無法響應此頁面。 Sorry, the page you requested either doesn't exist or isn't available right now! 1. The page you requested no longer exists or has been removed.
服務平台開通啟用。此帳號密碼可供營業人於整合服務平台取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 接收或查詢電子發票,至開立、傳輸電子發票等作業仍應依規定使用憑證或電子簽章 方式辦理。
申請【增加/減少】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組數 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2.注意事項: (1)本作業僅限經核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組數之營業人申請增減組數使用,新申請核發組數者,請洽營業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 導入雲端發票資訊專區(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 相關法規及函釋規定(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 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 申請Turnkey傳輸。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整合 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字軌號碼
若營業人未將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使用於整合服務平台、加值 服務中心或轉以其他方式開立電子發票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取消 配賦其專用字軌號碼。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相關
廣告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chi.com.tw
超低成本0.6元,未用完發票號碼非紙本不浪費,.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5條修正後,電子計算機發票即將落日,請儘速轉換使用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