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發放對象:為發給當年度12月31日以前,年滿65歲或原住民年滿55歲,於當年6月30日前已設籍本市,至重陽節 30日前仍持續在籍之市民,由民政局提供符合名冊,55至64歲原住民及65歲至99歲老人之敬老禮金由區公所匯款或派員送達到家;百歲以上長者,指派專人慰訪 ...
中天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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