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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大槍擊要犯 ,曾經是針對 台灣 重大 暴力 犯罪 份子的 通緝 名單,由前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莊亨岱 在職時所創。. 1984年至1990年間,警方會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時公布在「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並加以追緝,在這份專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稱為十 ...

  2. 2023年6月5日 · 至1982年4月28日,警方即曾一次公布5名槍案和槍劫要犯,為楊雙伍、章金樹、楊清風、許金德、陳耀國。1983年起,重犯人數攀升,「十大槍擊要犯」的稱呼才逐漸流行。其中楊雙伍長期位居榜上,成了最惡名昭彰的重犯。

  3. 2024年3月27日 · 從警方這次發佈的十大槍擊要犯名單與從前完全不同,例如逃往國外的槍擊要犯楊雙五、陳耀國,已被除名,同時這批要犯幾乎都是林來福、楊瑞和犯罪集團的成員,平時這夥人狼狽為奸,在地方上向「六合彩」組頭或有錢的商人勒索,金額都高的驚人,如果有人敢反抗,他們就開槍射殺,完全目無法紀。...

  4. 十大枪击要犯 ,曾经是针对 台湾 重大 暴力 犯罪 份子的 通缉 名单,由前 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 署长 庄亨岱 在职时所创。 1984年至1990年间,警方会针对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时公布在“重大枪击要犯查缉专刊”并加以追缉,在这份专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称为十大枪击要犯,受到当时社会大众的关注。 当列榜罪犯遭到逮捕归案时,警政署则会将其他重大罪犯更新递补列入名单之中维持前十名通缉名单 [1] [2] 。 1989年警政署首次正式公布十大枪击要犯名单 [3] ,目的是激励警方办案士气,并且张贴在各县市警察局门口、公布栏以及街头巷尾等等供民众指认。

  5. 陳勇志,為中華民國 十大槍擊要犯之一,台中市 潭子區人,目前因槍多起槍殺、擄人勒贖、恐嚇取財等案件,受臺中法院一審及二審皆判處死刑,經被告方上訴至第三審。

  6. 2023年8月17日 · 1984年至1990年間, 警方會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時公布在「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 在專刊中名列前名者俗稱為十大槍擊要犯, 當列榜罪犯遭到逮捕歸案時, 警政署則會將其他重大罪犯更新遞補列入名單之中維持前名通緝名單。 1989年警政署首次正式公布十大槍擊要犯名單。 張貼十大槍擊要犯各縣市警察局門口、公布欄以及街頭巷尾等等供民眾指認, 當時多數名列在內的重大槍擊要犯,後續都已遭到逮捕歸案或死刑槍決。 警政署於1990年廢除十大槍擊要犯的列榜排行之後, 此名單便被稱為「末代十大槍擊要犯」。 已故的前十大槍擊要犯劉煥榮, 曾經在獄中寫下的回憶筆記裡批評「十大槍擊要犯的排行榜害死人」。 警方及媒體大肆宣傳,十大槍擊要犯彷彿明星式的排行, 使得這些槍擊要犯為了符合大眾所公認的形象,

  7. 2023年7月14日 · 聯合報系資料(1992/08/17 黃國有攝影). 被警方列為台灣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的詹龍欄,曾在1995年到2005年間犯下多起殺人、走私、販毒,綁架擄人勒贖等重罪,當時對社會危害的程度僅次於白曉燕綁架的陳進興。. 1994年詹龍欄從台北看守所越獄,逃往中國多年 ...

  8. 十大槍擊要犯,曾經是針對台灣重大暴力犯罪份子的通緝名單,由前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署長莊亨岱在職時所創。 1984年至1990年間,警方會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時公布在「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並加以追緝,在這份專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稱為十大槍擊 ...

  9. 2022年4月16日 · 刑事警察局上網的「重要緊急查緝專案」,源於一九八四年警政署為追捕惡性重大歹徒發出的「緊急查緝專刊」,即「十大槍擊要犯」名單,當時 ...

  10. 2010年8月30日 · 十大槍擊要犯」這一詞,源自民國73年,警政署為追捕惡性重大歹徒,發出「緊急查緝專刊」,後來因擔心助長槍擊要犯氣燄,警政署於79年5月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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