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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臺灣口罩混充事件是指在臺灣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參與口罩生產即口罩國家隊的部分廠商進口中國製造的工業口罩偽標成臺灣製造或馬來西亞製造的醫療口罩並將其流入臺灣市場

  2. 序言. 禁止出口. 出入境數量限制. 統一徵用調度配發. 生產和徵用. 配發. 購買.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期間的口罩使用. 臺灣正體. 工具. 因應疫情口罩工場提升產能到24小時作業由每日60萬片提升至100萬片2020年2月5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期間的口罩使用 是指中華民國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 期間針對口罩的相關政策與使用情況。 禁止出口 [ 編輯]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宣布自2020年1月24日起,禁止出口 N95口罩 (稅則號別63079050106) 及 外科口罩 (稅則號別63079050204) 一個月 [1] [2] ,但備有相關期限商業證明文件者 可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請專案出口核准 [3] 。

  3.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期間的口罩使用 是指中華民國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 期間針對口罩的相關政策與使用情況。 禁止出口.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宣布自2020年1月24日起禁止出口 N95口罩 (稅則號別63079050106) 及 外科口罩 (稅則號別63079050204) 一個月 [1] [2] ,但備有相關期限商業證明文件者 可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請專案出口核准 [3] 。 2月13日,經濟部宣佈口罩禁止出口與徵用將延長到4月底 [4] 。 3月4日,經濟部宣布自3月4日至3月31日,紅外線額溫槍禁止出口 [5] [6] 。 4月13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口罩禁止出口與徵用延長到6月底 [7] 。 6月起徵用量外的口罩開放出口 [8] 。 出入境數量限制. 出境.

  4. 2021年7月8日 · 社區防疫持續實施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持續監測指標 [22] 。 2月24日,指揮中心說明,自3月1日零時起(放寬部分境外入境管制):

  5. 2020年3月13日 · 保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保持人及物表面清潔可以有效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傳播在疫情高峰時全世界有至少57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預防性疫苗處於試驗階段 [60],其中6種疫苗可供緊急使用 [61] [62]。

  6. 2020年4月5日 · 雖然中華民國政府已禁止口罩出口但2月仍批准出口N95口罩38萬3000片一般口罩1074萬9000片至英國阿根廷德國日本中國大陸與香港 [51]。3月12日台灣解禁布口罩出口另外每人成人口罩一週可買3片兒童口罩5片 [52]。

  7. 2020年2月26日 · 9月18日指揮中心宣布考量目前國內口罩產量已大幅提升足夠供應每位國人所需且有多元購買口罩管道民眾透過實名制通路取得口罩的需求已大幅下降因此口罩實名制網路/超商販售通路將運作至第44輪後暫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