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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 壹、課稅範圍. 二、哪些所得應該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 所得計算方法有哪些?. 1160 公益彩券之個人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是否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應如何計算所得?. 更新日期:113-04-11. 個人銷售公益 ...
更新日期:110-10-06. 公益彩券經銷商分為立即型、電腦型2類,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是銷售傳統型或立即型彩券,由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經營,因不是採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其經銷商銷售彩券之所得,應併計其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電腦型 ...
公益彩券經銷商分為甲、乙二類,甲類經銷商是銷售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由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經營,因不是採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尚無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問題;乙類經銷商是銷售電腦型彩券,採公司組織型態經營的營利事業,應依稅法規定申報繳納營利事所得稅。
中獎人如果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 (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稅額;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除應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稅款外,仍須將中獎奬金收入減除中獎獎聯購入成本費用後之所得額,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其未中獎獎聯之購入成本費用部分,如非屬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必需,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不得列為費用。 (財政部89.9.4台財稅第0890455700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使用統一發票的乙類經銷商應如何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906) 107-07-16. 公益彩券經銷商如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905) 107-07-16.
1.使用統一發票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須依所得稅法第21條規定,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的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並依同法第24條及第71條規定,以其所取得的公益彩券銷售佣金、兌獎佣金及經營其他營業項目的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的純益額為所得額,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而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不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及第71條規定,將每年度應分配之盈餘,併入計算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註:自87~106年度實施兩稅合一後: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規定,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因此,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即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此外,因這項獎金係採分離課稅,不必併入中獎人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應納稅額或申請退還。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及第3條第1項第7款) (財政部108年9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80461771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小常識. 幸運中獎. 更新日期:112-07-31. 今年周家真是喜事連連,上個月小周的哥哥大周在家樂福大賣場購物,抽中了1台電視機;無獨有偶的小周這個月公益彩券中了5星,獲得獎金100萬,全家都沈醉在歡樂中,突然間,小周的配偶發現2個人的扣繳憑單,小周被扣繳的稅率比大周多,趕快叫小周去問兌獎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