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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4月10日 · 雖然主管機關有申明"惟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甚或門診就醫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 事實上是沒有100%的法規強制力的。 就法理面來看, 我們可以去主張的法規依據應該是: 勞工請假規則第11條"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所以若公司的請假規則中有寫明"請病假需要有診斷證明", 那就是屬於勞資雙方的約定事項, 基本上主管機關是並不會過度介入的。 2."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普通傷病假"。 這是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 條文內明確的關鍵用字是"必須"! 也就是說: (1)你個人認定的不舒服,並非在請病假的範圍內。

  3. 2024年4月1日 · 當勞工因為工作情況導致發生職業災害而在醫療中不能工作的情況其休養期間即給予公傷病假此外要留意的是公傷病假是沒有明文訂定期限的也就是只要勞工能檢具醫療證明就可以繼續提出公傷病假的申請惟職災傷病給付則是以2年為限

  4. 2011年6月26日 · 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惟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甚或門診就醫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雇主恣意拒依病假規定給假者可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論處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立法院100年6月13日三讀通過後之罰則如公布施行後可處新台幣2萬至30萬之罰鍰。 勞委會同時指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惟勞資間本來應以誠實互信之原則相互對待,雇主雖得要求提出證明,但同一人請生理假之原因通常固定,雇主若要求每次生理假都須提出醫師證明,則非屬必要之範圍。 雇主恣意拒絕給假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

  5. 2016年3月8日 · 雖然沒有說的很清楚但大意就是員工可以請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而所謂的醫生證明員工可以回來上班的時候再行後補以完成所有的請假程續因此會計助理說的公司規定請病假就是要有醫生證明否則就是曠職的理論是完完全全的不正確。 所以臨時性的病假的標準申請程序就是: 1.本人或他人(家人、同事、朋友)向公司代為申請. 2.回到公司後即刻補上醫生證明. 絕非此間企業的觀念,沒有醫生證明就不是病假,這看似簡單,但如果不細分就是一個大問題。 二、但如果事先沒有去看醫生的話,該怎麼處理? 這個案件特殊的地方就是員工沒有去看病,這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們從上述的請假規則就可以看出來了,企業的確是可以要求相關的資料,那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要以事假來申請。 三、如果員工有去看病,但沒有開證明的話該怎麼辦?

  6. 2021年9月21日 · 醫師診斷證明,只寫建議休息,並於門診追中治療,不寫天數 因為多處挫傷,跟牙齒裂斷 已經休養快兩個月 但有持續回診 如果跟對方求償,不能工作損失 請問回診單據,可以當作證明嗎??

  7. 2023年6月29日 · 根據 《勞基法》 規定的勞工請假規則,病假其實可以根據不同狀況細分成2種: 一年內可請幾天病假? 請病假需要出示病假證明文件嗎? 根據 「勞工請假規則」 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該在事前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天數。 此外,雇主在簽訂合約時,可以要求勞工事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請病假要扣薪嗎?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因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請假時,雇主應該繼續支付勞工基本工資,也就是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的「最低標準工資」。 至於普通傷病假,如果勞工在1年內請假天數未超過30天,則雇主應該支付病假半薪。 也就是說: 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依照勞基法病假扣薪幅度為50%。 普通傷病假1年內超過30日部分,雇主可以不給薪水。

  8. 若能提出該日請假之事由果因疾病所致之證明且已申請病假雇主實無理由自行轉為事假之權限雇主以非當日看診為由作為拒絕請病假之事由非屬法令規定而片面強加不利於勞工之限制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4條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