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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定假日與例假日有何不同?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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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可否採取不補班不補假?勞基法所謂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的差別為何?清明連假出勤給付如何計算 ...
      • 假日:屬強制性規定,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基本休息的權益,維護身心健康,也因此例假日合法出勤要件,僅限於勞基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原則是不能要求勞工出勤。 國定假日:指的是勞基法第37條第1項所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依照同法第39條規定,國定假日也是可以在徵求勞工同意下出勤,薪津在8小時內加倍發給,超過8小時後依同法第24條計算發給。
  1. 其他人也問了

  2. 目前法律明定的有4種分別是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每一種假別的規定及薪資計算方式大不同喔!. 例假日停休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倍工資事後也必須再給 ...

    • 休息日、休假日、例假日到底哪裡不一樣?
    • 補假、彈性放假算是國定假日嗎?
    • 投票日算是國定假日嗎?

    休息日、休假日、例假日都是政府規定要讓勞工休息的日子,如果沒有請員工加班的時候都很單純,就是放假休息而已;但如果遇到旺季,或是工作進度落後而需要員工額外加班的時候,沒搞懂三者之間的差別,就很容易誤觸勞基法,千萬不可不慎呀! 要避免誤觸勞基法,我們就先從這三種「日」的定義開始看起~

    開頭的快問快答也有提到,遇到國定假日的時候,有時候會因為國定假日剛好是休息日或例假日,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5-1 條,這個時候就會需要另外選擇一天工作日補假,以保障勞工放假的權益。 無論國定假日是強碰休息日還是例假日,補假的當天一律都算是國定假日哦! 彈性放假就不一樣了,因為有連續的假期時通常比較好安排活動,所以會找一個休息日或例假(通常是休息日啦),拿來跟夾在國定假日週末之間的工作日對調,這也是為什麼遇到彈性放假就會需要補班的原因~(延伸閱讀:彈性放假後才到職要不要補班?補班日法規重點一次看!)

    另外還有一個每兩年就會遇到的問題,那就是「投票日」到底算是哪一種假呢?答案是:根據勞基法第 37 條,投票日是屬於勞動部「指定應放假日」,因此遇到投票日原則上當天就就要放假!而也要特別注意以下這幾個重點: 1. 當天 00:00 至 23:59 都算是「投票日」 2. 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調移,也就是不能排班的意思 3. 投票日當天若出勤,加班費依據實際出勤時數計算 4. 如果當天原先排定為例假日或特休,不需要另行給假 5. 這一天假只有「具有投票權」者才適用,也就是假設員工未滿 20 歲、不具有我國國籍......等,都不適用上述的規範哦~ ‍

  3. 為因應四時節氣民俗慶典乃至緬懷先民紀念特別事件各國乃有國定假日之設在假日當天舉行相關活動可凝聚民族情感亦有助於國家內部團結勞基法第37條即明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是故,國定假日於勞動基準法中又稱「休假日」,以示與例假日、休息日之不同。 爾後因社會發展,國定假日當天反成為許多行業之營業日,雇主乃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之必要,即與勞工休假之權利產生衝突。

    • 什麼是休息日?從民國9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工時制度,從以前的兩週96小時到兩週84小時,中間所短少的12小時即為休息日。一年總週數 = 365/7= 52週。
    • 什麼是例假日?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意思是只要勞動契約的關係存續七天,就必需要有一日之休息,如果以週休二日來看的言,通常大家都會覺得是星期日,但實務上並不是都把星期日做為例假日,而是可約定,從下列的解釋令可以看出。
    • 什麼是休假日?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農曆除夕。農曆春節(正月初一 ~ 初三)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號)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翌日(1月2號)
    • 休息日加班費如何計算?行政院勞委會86年4月17日(86)台勞動二字第014175號函釋:『查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勞雇雙方協定之休息日工作,該日工作以延時工作計算,其工資之發給應以勞動基準法第24條計算。』
  4. 勞動部公告國定假日. 農曆過年即將到來近期許多勞資朋友十分關心農曆過年連假該怎麼休? 如勞工於春節工作,工資又該怎麼給付的問題? 2024 年(113 年)的 2 月 8 日(小年夜)至 2 月 14 日(農曆初五)為本年度的新年連假。 依勞動部公告,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四天均為的「國定假日」,雇主應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 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一次搞懂春節期間國定假日、例假日、休息日、補假計算方式. 1.彈性放假 (休息日):2/8. 小年夜 (休息日、彈性放假) 本日的性質為休息日,跟 2/17(六)調移,薪資計算方式即依照.

  5. 國定假日指的是勞基法第37條第1項所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依照同法第39條規定國定假日也是可以在徵求勞工同意下出勤薪津在8小時內加倍發給超過8小時後依同法第24條計算發給。 不過企業要記得,無論與員工如何協商調配這些放假日,仍要在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範圍內調整,不能使勞工有過勞的排班。 有身心健康的員工,才能將他們的勞動力效益在公司發揮到最大化喔! 祝大家清明連假愉快! 今年 (2023)1月至3月週六補班日總共有5天,也因為補班調整後清明連假長達5天,但開始有人討論公司是否一定要依政府所公告補班補假方式放假? 清明連假5天,到底是什麼假?

  6. 同為勞基法中明訂的休假日例假日和休息日最大的差異在於 例假日屬於強制性的休假規定除非有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等特殊狀況,雇主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且在 事後需要敘明理由,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 ( 勞基法§ 40 );至於休息日,則是彈性較大的假期,其出勤性質屬於 延長工作時間,只要遵守工時 ( 勞基法§ 32 、 36 ) 和工資加給 ( 勞基法§ 24 ) 的歸範,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讓勞工於休息日出勤的。 延伸閱讀: 特休天數怎麼算? 可以換錢嗎? 2022最新特休規定總整理! 例假日出勤加班費怎麼算? 依勞基法§ 40 第 1 項規定,如果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則 工資應加倍發給,且應再給予 1 日的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