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 發展署表示,為加強稽查失聯移工,102年就業服務法已修正第56條規定,雇主於發現移工曠職失聯時,可立即通報移民及警察機關啟動查察。 為便於雇主單一窗口通報作業,勞動部同時建立行蹤不明移工網路通報平臺,雇主或所委託仲介均可運用平臺,立即登錄移工失聯資訊進行通報,系統會立即自動傳輸移民及警察機關啟動查察;另在移工曠職失聯滿3日後,雇主依法向發展署申報失聯移工廢止聘僱許可之處分,以利後續移民署及駐外單位管制失聯移工查獲遣返後,不得再入境工作。
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7F220D7E656BE749&sms=E9F640ECE968A7E1&s=360A78D919400334
其他人也問了
失聯移工如何收容及遣返?
失聯移工如何協助台灣社會順利運轉?
失聯移工可以轉換雇主嗎?
雇助失聯移工罰多少?
2023年5月18日 · 重新核釋失聯移工解釋令及訂定相關處理原則. 法令政策. 發佈日期:2023/05/18更新日期:2024/06/01. 類別:外國人權益維護法規. 標題:重新核釋失聯移工解釋令及訂定相關處理原則. 內容: 本次修正重點: (一)重新核釋本法第56條第1項及第73條第3款部分: 1、「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要件: (1)「連續曠職3日」指外國人與雇主間之聘僱關係尚未終止,且無正當理由,而於其實際應工作日連續3日不到工者。
2024年4月26日 · 勞動部說明,移工失聯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勞動條件、雇主不當對待、非法媒介等,自去 (112)年從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加強各項措施,112年度移工失聯發生3萬1,556人,已較111年度失聯4萬1,203人趨緩,並規劃修法加重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者罰則,從源頭遏阻失聯發生,引導合法僱用。 勞動部說明,截至113年2月底,移工失聯滯臺未出境累計共8萬5,229人,移工失聯人數上升肇因於110年至111年疫情期間,各國邊境管制及航班減少,新移工無法引進、屆滿移工難以出境,勞動力市場供需失衡,也不利失聯遣返作業;疫後已正常引進、遣返恢復常態,勞動部近2年自源頭強化管理,加強外國仲介選工責任、提升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檢討政策引導合法僱用,失聯情形已趨緩。
2023年12月26日 · 移工發生失聯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勞動條件及雇主不當對待等,勞動部積極跨部會合作,從政策面、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加強各項作為。 在預防面,特別推動強化移工權益多項措施,包括:自111年5月1日起,規定雇主應為家事移工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也自111 年 8 月 10 日起新聘家事移工月薪由 1.7 萬元調至 2 萬元;112年1月1日開辦新聘家事移工入國講習服務,透過案例宣導提升移工對於自身權益認知及後續尋求協助管道;另推動家庭看護移工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加強保障休假權益,112年截至11月止已服務11.6萬人次,短照服務與擴大喘息服務,兩者合計補助額度每年最高可達52日。
移工 統計資料 發布日期: 2024-05-27 發布單位:秘書室‧編審及檔案科 資料點閱次數:150463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 ... 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4 ods xls 113年3月 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3 ods xls 113年2月 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2 ...
資料時間資料113年4月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4 ods xls113年3月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3 ods xls113年2月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2 ods xls113年1月失聯移工人數統計表11301 ods xls移工失聯人數已趨緩 勞動部將持續改善移工權益.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112-12-10. 檢核日期:112-12-10. 點閱人氣:333. 關於監察院發表「一群在臺灣沒有身分的人—移工為什麼要失聯? 」新書,希望各界看到移工是如何在制度的困境下選擇失聯。 勞動部表示,今(112)年移工失聯發生人數已趨緩,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將透過跨部會協商從政策面、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加強各項措施,持續強化保障移工權益。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移工在臺人數至112年10月為75.1萬人,其中包含失聯未查獲滯臺移工累計8.5萬人。
為改善移工失聯問題,勞動部已從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等面向,持續推動各項措施,包含已協調內政部移民署結合各國安單位聯合查處失聯移工,並重罰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 此外,移工如發生失聯情事,經查獲一律遣送出國,並管制永久不得再來臺工作,政府對於移工失聯問題,並未視而不見,本案相關情資將立即轉請移民署查處。 勞動部也提醒移工在臺應合法受聘僱從事工作,失聯已失去政府提供的保護,無法保障自身權益。 勞動部說明,移工發生失聯且經查獲非法從事工作,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一律遣送出國,永久不得再來臺工作。 非法雇主部分,聘僱失聯移工,將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非法媒介者將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非法媒介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為便於雇主單一窗口通報作業,勞動部同時建立行蹤不明移工網路通報平臺,雇主或所委託仲介均可運用平臺,立即登錄移工失聯資訊進行通報,系統會立即自動傳輸移民及警察機關啟動查察;另在移工曠職失聯滿3日後,雇主依法向發展署申報失聯移工廢止聘僱許可之處分,以利後續移民署及駐外單位管制失聯移工查獲遣返後,不得再入境工作。 發展署說明,為有效遏阻非法媒介及非法僱用失聯移工,已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提高非法媒介者罰鍰金額3倍至最高150萬元,及非法僱用罰鍰金額最高75萬元,由現行以案計改以非法僱用人數計罰外,並持續與移民署及國安單位合作加強查緝失聯移工及不法集團;另鼓勵民眾檢舉失聯移工、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一經查獲最高可核發檢舉獎勵金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