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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申請資訊詳如以下網址: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或可用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撥打免付費的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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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申請資訊詳如以下網址: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或可用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撥打免付費的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回上一頁.

  3. 線上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辦網址為站外連結: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二、受隔離或檢疫者: 1.僅限本人申請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2.若為未成年者,可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線上申請。 三、照顧者: 1.被照顧者領有隔離或檢疫通知書,且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 2.照顧者津貼領取金額為被照顧者檢疫或隔離日期,單一被照顧者 (受檢疫及隔離者),其照顧者津貼上限金額14,000元,且不得重複申請。 3.如具照顧者及隔離、檢疫者雙重身分,請優先申請檢疫及隔離者防疫補償金。 4.若單一檢疫及隔離者,其照顧人數超過1名,請至臨櫃申請,並詳細說明其分工及分配天數。 線上申請應備文件. 線上申請前,您需要準備的文件: 一、受隔離或檢疫者:

    • 防疫補償範圍
    • 防疫補償方式
    • 申請資格
    • 申請期間及方式
    • 申請防疫補償,要準備什麼資料?
    • 申請流程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評估者。 (2)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診斷者。 (3)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所謂社區照顧,包括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
    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
    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應居家隔離或檢疫,但違反規定如趴趴走、或有資料填寫不實等,就不可以)
    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照顧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重要】為避免不必要之群聚與接觸,請民眾儘量使用本部防疫補償系統(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提出申請。如果用紙本申請,請將資料郵寄至結束隔離或檢疫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 1. 受隔離檢疫者,自109年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2. 照顧者,自109年3月3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3. 民眾可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申辦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4. 防疫補償之申請,自受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2年內申請。

    為避免不必要之群聚與接觸請儘量使用本部防疫補償系統(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申請防疫補償,或填具申請書(點我下載),將紙本資料連同下列文件、資料郵寄至結束隔離或檢疫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

    申請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之家屬
    申請者: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4. 2024年4月25日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Tel: 02-27208889(代表號) 臺北市民免付費當家熱線1999(公共電話,放心講及第二類電信除外) 本網站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 網站版次 V20240425 更新時間 2024/04/25 目前線上人數 19457295 累計線上人數 44836687

  5. 2022年10月17日 · 一.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確診者需進行居家照護、隔離未能工作達4日(以上)者,或因確診而未能取得其原薪資者,就可依保險人的平均日投保薪資(確診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 30)之 50%,自隔離不能工作的第 4日起給付。 二.職業傷病給付. 確診者是因執行職務而、需居家照護、因隔離不能工作達4日(以上),或未能取得其原薪資者,即可申請補助。...

    • Harper’S BAZAAR TW
  6. 1.本案為交通部補助計畫應於111年6月15日前提出申請 (核撥金額與申請日期將視預算額度及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一級以下後提前截止)。. 2.向車籍所在地公路主管機關 (或監理所)辦理。. 3.請確實填寫連絡電話 (手機號碼)及住址,以利通知補正資料等相關作業。. 4 ...

  7.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照顧對象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衛福部表示自3月23日先行開放受理受隔離或檢疫者防疫補償申請截至109年3月30日上午8時止已有11,676件提出申請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於照顧期間未支領薪資或未領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也可以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立法考量,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人身自由雖未受到限制,但如雇主未給付請假期間薪資或家屬因照顧而無法工作維持生計,生活經濟將產生影響,故給予防疫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