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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準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五項及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幼兒園教保及照顧服務,以幼兒為主體,遵行幼兒本位精神,秉持性別、族群、文化平等、教保並重、尊重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之原則辦理,並遵守下列原則:
    • 教保服務人員實施教保及照顧服務,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尊重、接納及公平對待所有幼兒,不得為差別待遇。二、以溫暖、正向之態度,與幼兒建立信賴之關係。
    •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之起訖日期,第一學期為八月三十日至翌年一月二十日,第二學期為二月十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應教學需要或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托育需求,有調整起訖日期之必要,且調整後教保活動課程日數,不少於本文所定各學期教保活動課程日數。
  2. 法規名稱:.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幼兒園 ...

  3. 照顧幼兒之人委託協助幼兒,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 為之。 二、目的:為確保幼兒安全,維護幼兒身體健康,提供更優質與安全的幼兒園環境。 三、內容. (一) 家長託 配合事項: 1.請讓幼兒攜帶1次份量的藥物量。 2.務必填寫藥單,內容包括日期、幼兒姓名、幼兒座號、藥物劑量 (例如:藥粉一包,藥水. 5cc..等)、服藥時間及家長簽名。 (二)護士及教保人員受 託 藥物之注意事項: 1.檢視 託 藥單及藥物內容,不接受無醫囑藥物,不隨意接受家長口頭 託 ,不隨意給成藥。 2.給時要三讀五對,給後於 託 藥單處簽名及寫上時間,並填妥回執聯交予幼兒帶回。 四 、 適當的藥物儲存.

  4.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84178號函辦理。 為提升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對託藥及用藥安全專業知能教育部製作幼兒園託藥及餵藥安全基本資訊提供幼兒園託藥及餵藥基本原則託藥處理參考流程教保服務人員餵藥步驟及注意事項以利教保服務人員即時獲取幼兒託藥及用藥安全資訊提供更為周全之教保服務。 三、請各幼兒園規劃完整之託藥措施,俾確保幼兒身心健康、安定家長心情及穩定教保服務人員士氣。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幼兒園託藥及餵藥安全基本資訊.pdf. 批次下載附件. <p>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84178號函辦理。

  5. 幼兒於在園時間需要委託園方餵擦藥者請家長於送幼兒 入園時填寫託藥登記表。 家長未填具者園方不予餵藥,登記 不清楚時,園方務必聯絡家長確定後才予餵食以維護幼兒用藥 安全。 4. 請家長正確填寫託藥單(電子或紙本形式均可),註明幼兒姓 名、服藥日期、時間、及用藥方法,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 並請家長簽全名以及寫下聯絡電話。 如有特殊交待亦請於備註 欄說明。 5. 委託之藥量,請以當日收托時間所需用用藥份量為限,請一併 附上標有醫療院所名稱、幼兒姓名及用法用量之藥袋,以防誤 食藥物。 如需冷藏者亦請特別註明。 6. 為維護幼兒用藥安全,教保服務機構僅協助用藥,有關藥物之 副作用及不適症狀,請家長事先請示醫師並明確轉告園方協助 注意。 (二) 用藥注意事項 1.

  6. 2023年9月18日 · 教保服務人員安全餵藥原則步驟及注意事項. 以下內容是參考教育部編製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健康安全實用手冊」: 步驟1: 給藥前先洗手.準備藥物時,必須先核對幼兒姓名、藥物名稱、劑量、給藥時間及途徑,並確認藥物為醫療機構所開立藥品。

  7. 一、. 依「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十一條條文規定幼兒園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不得接受委託服成藥或保健食品。. 其用方式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二、. 幼兒在園期間如需園方協助用,須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