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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一、因應疫情變化,調升開設層級. (一)2020年1月20日報請行政院核准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以三級開設。 (二) 2020年1月23日由行政院蘇院長貞昌宣布提升為二級開設。 (三)2020年2月27日由行政院蘇院長貞昌宣布提升至最高等級一級開設。 二、一級開設之組織架構. (一) 以「情報、作戰、後勤」3大範疇,下設10個執行分組進行各項防疫作為。 (二) 成立專家諮詢小組,邀集專家學者研議醫療及防疫專業技術面建議。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疫情流行中心一級開設架構圖. 第一層:指揮官衛生福利部王次長必勝. 第二層:副指揮官經濟復陳次長正祺、交通部陳次長彥伯. 另設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家諮詢會議. 第三層:
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隨指揮中心解編退場,回歸一般性請假規定 112-05-01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全國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並發布通案性原則:除飲食外,外出全程戴口罩、落實實聯制登記、保持社交距離、營業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 集會活動以室內50人,室外100人為限,超額則提防疫計畫、餐飲內用原則依衛福部規定處理等。 婚宴、公祭可開放,休閒娛樂場所及部分教育學習等場域如社區大學、K書中心、游泳池等仍須關閉。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110-07-27. 更新日期: 110-08-11.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shar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於今 (13)日宣布,自今 (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0-12-13. 更新日期: 111-01-26.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於今(9)日宣布,今(2022)年1月9日至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戴口罩規定加嚴,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首頁. COVID-19 防疫關鍵決策時間軸. 指揮中心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請符合資格民眾配合落實相關事項.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8)日表示,為持續推動「新台灣模式」,達到「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的目標,指揮中心持續針對確診者進行「重症清零,輕症有效控管」之策略,並訂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請符合資格民眾配合落實相關事項。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04-08. 更新日期: 111-05-11.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share. 指揮中心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惟再放寬防疫措施,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110-10-19. 更新日期: 110-11-09.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