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一 條 為有效管理本市公共排水確保排水順暢及維護公共安全,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本府水利局。. 第 三 條 本自治條例公共排水適用範圍,包括農田、事業、公共雨水下水道 ...

  2. 2022年3月29日 · 任何人不得占用、改道、阻塞、廢除、變更斷面、阻 礙清理或為其他違反公共排水目的之行為。 第十一條 主管機關或第十二條所定管理人對公共排水設施應為

  3. 用戶排水設備不符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者,主管機關應限期三個月內完 成改善;必要時,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三個月。 第二十二條 接用污水下水道之用戶,應繳納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4. 高雄市公共排水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水市二字第11132476700號令. 法規體系:. 水利局.

  5. 歷史法規:.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圖表附件:. 高雄市公共排水管理自治條例.doc. 法規內容:. 第一條 為有效管理本市公共排水,以確保排水順暢及維護公共安全,特.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本府水利局。.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公共排水 ...

  6. 第 五 條 園區下水道排水區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命 其限期改善並移除違法設施: 一、將廢(污)水排入雨水下水道。 二、將廢(污)水未經計量、採樣或監測設備排入園區下水道。 三、將廢(污)水私接暗管或未經排放口排入園區

  7. 高雄市公共排水管理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 2. 101.12.27 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 3. 101.07.09 高雄市辦理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 4. 109.05.14 高雄市水利設施遷移補償費查估標準 自治規則 5. 105.01.18 高雄市雨水下水道纜線附

  1. 其他人也搜尋了